索引号 11341722MB1682621B/202406-0012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4-06-17 10:31
发布文号 关键词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号议案的答复函 内容概述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号议案的答复函郝长有代表: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十字铺茶场土地转让价格提升的建议”收悉。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号议案的答复函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3号议案的答复函

 

郝长有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十字铺茶场土地转让价格提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请示县财政部门,我县将全力保障十字园区项目用地需求,县财政局计划将十字园区工业项目50%的土地出让金从县周转池中扶持拨付十字镇财政,待年终税收分成、补助及奖励中子以结算。因2024年土地出让金预算已全部安排项目支出,此方案预计从 2025 年开始执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积极配合协调用地事宜。

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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