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MB1682621B/202406-00124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17 10:3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信息来源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号议案的答复函 | 内容概述 |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号议案的答复函郝长有代表: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十字铺茶场土地转让价格提升的建议”收悉。 |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号议案的答复函
郝长有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十字铺茶场土地转让价格提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请示县财政部门,我县将全力保障十字园区项目用地需求,县财政局计划将十字园区工业项目50%的土地出让金从县周转池中扶持拨付十字镇财政,待年终税收分成、补助及奖励中子以结算。因2024年土地出让金预算已全部安排项目支出,此方案预计从 2025 年开始执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积极配合协调用地事宜。
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