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7000/202408-00035 | 组配分类 | 优待政策 |
发布机构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 发文日期 | 2024-08-06 17:2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优待政策 |
信息来源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政策加分】中考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含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归侨学生等) | 内容概述 | 1.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加分。 |
1.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加分。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