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876R/202410-00022 | 组配分类 | 招标公告 |
发布机构 | 毕桥镇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10-17 16:3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招标公告 |
信息来源 | 毕桥镇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郎溪县毕桥镇团结圩西大埂水利水毁修复工程交易公告 | 内容概述 | 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被邀请单位名称):1.交易条件本工程郎溪县毕桥镇团结圩西大埂水利水毁修复工程,工程建设单位为郎溪县毕桥镇人民政府。 |
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被邀请单位名称):
1.交易条件
本工程郎溪县毕桥镇团结圩西大埂水利水毁修复工程,工程建设单位为郎溪县毕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请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参加郎溪县毕桥镇团结圩西大埂水利水毁修复工程交易会。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建设规模:郎溪县毕桥镇团结圩西大埂水利水毁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填筑、土方开挖、混凝土路面硬化、碎石垫层、多头小直径防渗墙等工程。
2.2建设地点:郎溪县毕桥镇团结圩西大埂
2.3项目交易范围:郎溪县毕桥镇团结圩西大埂水利水毁修复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建设单位发包有关要求。
2.4交易控制价:213898.35元;
2.5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为:符合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付款方式:
2.7.1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合同价款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0%,结算审核后付至审核价的100%。工程款全部付清后,由成交供应商主动向采购人缴纳决算审核价的3%作为质保金,成交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包括电子保险)、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鼓励以电子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争议一次性返还。
2.7.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交易。
4.交易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5.交易办法
5.1最低成交价法。
5.2交易响应人交易会签到时需将交易响应文件装袋密封递交交易代理机构并签字确认,封袋上写明响应人名称、所投工程名称,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5.3经确认符合要求的所有递交交易响应文件的响应人报价在交易会上按签到顺序依次公布,无异议后各报价响应人签字确认。
5.4交易响应人交易函报价高于控制价为无效报价,反之为有效报价(手写报价无效)。交易响应人交易会签到时未按格式递交响应文件或交易响应文件无报价或未按格式签署或未按要求密封,均按无效交易处理。
5.5选取有效报价中最低、次低、第三低的三名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最低报价响应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报价交易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依此类推;若响应人报价异常,建设单位有权决定其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人,异常报价响应人须服从且不得有异议;若有效报价中最低、次低、第三低的报价人有二个及以上报价相同,则按报价最低、次低、第三低报价人依序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排序。若交易响应人均为无效报价,则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交易。结果将在郎溪县人民政府(http://www.boyangjiancai.com/)公开指南--部门与乡镇公开导航--毕桥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板块公示1个工作日。
6.资格审查方式:现场审查。
由交易代理机构在建设单位的全程监督下对各交易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
简易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应分别胶装成册,装入档案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公章),包括:
(1)交易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
(8)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9)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交易响应人提交的简易响应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7.交易资料的获取:
7.1 交易会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或交易代理机构以文件传输的方式发送给被邀请的单位。
7.2交易文件售价:不收费。
8.交易
8.1交易会签到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23日9时00分,地点:郎溪县毕桥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8.2 交易会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响应人,将被取消参与交易的资格。
8.3在交易会前一天,请关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oyangjiancai.com/)公开指南-政府公开信息平台-毕桥镇政府信息公开版块有无答疑及澄清公告,如有,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否则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参与响应人自负。
8.4响应人参加交易会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参加交易会应携带纸质版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本次交易会的,将被取消交易资格。
8.5响应人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6 响应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单位提供的预算书内容进行分析和核对,若有异议,请在交易截止1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及交易代理机构。
8.7 响应人在交易前请自行踏勘现场。
9.成交通知书发放、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9.1 成交人需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须交纳交易代理服务费2100元,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按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皖价服【2007】86号文)*100%另外计取。
9.2成交通知书发出3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交易文件约定、响应文件承诺内容一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建设单位缴纳成交价2%的履约保证金,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包括电子保险)、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鼓励以电子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9.3建设单位与成交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7-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本工程采用招标控制价固定单价、结算价为总价按成交价与控制价的比例下浮的承包合同,风险范围以内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执行通用条款;④、上述因素调整时将首先执行相应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若无相应或相似的综合单价,则由承包人,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综合单价;⑤、在合同工期及批准的延长工期的时间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不作调整;但合同明确规定调整的除外。其中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10.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郎溪县毕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郑主任
电 话:18656392789
交易代理机构:安徽科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5155509290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