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630P/201901-00001 | 组配分类 | 制度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9-01-29 10:5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制度文件 |
信息来源 | 县住建局(县人防办)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 内容概述 | 市财政局、市住建委: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和绩效评价报告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情况汇报如下:一、资金管理我县每年按时报送申请0资料,资金到账后及时拨付。截止2018年12月底,我县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4819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4761万元,县级政府债券配套10058万元,资金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拨付使用,专款专用、管理规范。二、项目管理1、规划计划编制:为加快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切实改善群众住房条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7部委《关于做好棚户 |
市财政局、市住建委: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和绩效评价报告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金管理
我县每年按时报送申请0资料,资金到账后及时拨付。截止2018年12月底,我县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4819万元,其中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4761万元,县级政府债券配套10058万元,资金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拨付使用,专款专用、管理规范。
二、项目管理
1、规划计划编制:为加快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切实改善群众住房条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7部委《关于做好棚户区调查摸底和2018-2020年改造计划的通知》,对照《郎溪县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布局规划》,结合我县目前棚改工作的现状,编制了2018年至2020年棚改三年计划。经初步摸底,三年棚改计划改造项目共安排15个,改造户数约为3151户。并将改造计划落实到各年度。
2、政策和规划计划公开:一是全面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专题设立了重点领域、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拆迁安置和保障房相关政策法规和建设动态信息;县住建委也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平台,完成了有关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编制工作,明确了公开的类别、方式、时间、范围、程序、责任部门、联系方式等,及时补充、更新、完善了信息内容;我县建立了“市、县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及时公开和更新项目,我县在政务等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退出和政策等信息,并于每月25日前定期更新相关信息,广泛接受市民和社会各界监督。
3、评价报告报送及时性、完整性: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按时报送内容完整的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效益
1、开工目标完成率:开工新建棚户区改造住房目标765套。截止10月底前我县已完成棚户区改造1042套,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36.2%,超额完成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
2、租赁补贴发放目标完成率:2018年租赁补贴发放原计划为600户。2018年我县加大租赁补贴审核力度、扩大审核范围,根据《郎溪县2018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审计、纪检要求,联合社区(居委会)及各乡镇受理机关单位以及县公安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局对所有补贴发放对象家庭进行户籍、住房、车辆、低保收入、工商营业等信息进行了核实,清退了不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家庭,最终符合发放租赁补贴条件的只有372户,故实际发放租赁补贴372户,完成了应发放租赁补贴的100%。
3、当年符合分配条件的公租房和棚改安置住房分配率:
2018年改造棚户区新开工任务为765户,我县棚改安置房新开工836套,棚改安置住房分配率达100%。
4、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率:截止目前,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率达97%。
5、工程质量:我县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将标准落实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招选技术实力强、管理规范、资质等级高的设计单位和企业参与保障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从源头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质监机构提前介入保障房项目,明确落实专人包保联系,跟踪监管,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实施质量全过程监督;要求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实施项目经理和工程总监负责制,严格考勤打卡、监理旁站制度,加强施工组织和现场监管;严把材料进场检测、工程实体分项验收关口,全面设立建设项目永久性标牌,明确工程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加强质量通病治理和分户验收工作,认真落实《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范技术规程》、《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和《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加强分户验收的监督检查,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确保分户验收工作质量;严格按照省厅部署,积极开展保障房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创建活动,切实把保障房建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放心工程、优质工程、满意工程。
四、居民满意度
今年以来,在住房保障工作中,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按规定时限及时回复、处理,并同时进行跟踪回访,认真倾听群众反映意见。建立健全了一整套回应群众诉求处理机制,受到了人民群众一致好评,社会评价度较高。
1、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满意度:我县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棚户区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开,对每年度棚户区改造实施项目、建设情况、改造区域、征收补偿方案、安置政策等,通过政府网站及公告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使我县近年来棚户区改造工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顺利实现了年度改造计划和目标任务。
2、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满意度:我县狠抓保障性住房申报制度,制定了工作流程和全套申请审批表格,对申请对象的住房和收入进行核定,制定了入户调查登记表、申请审核登记表、租赁合同、租赁补贴协议等相关登记手续,办理程序规范、统一。同时按照保障性住房申请规定,对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进行严格把关。通过对申请住房户初审、复审,客观、准确地对居民家庭住房困难情况进行审核。
五、自评结果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106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财综〔2017〕453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对2018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项目管理、项目效益、居民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自评,自评得分为100分。
郎溪县财政局 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