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630P/201812-00001 | 组配分类 | 制度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8-12-28 11: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制度文件 |
信息来源 | 县住建局(县人防办)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2018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方式 | 内容概述 |
征收厂房、办公仓储的,实行货币化补偿,也可以按价值购买安置房(限购一套);征收住宅房屋和商业用房的,补偿安置方式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市场化安置三种形式。在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后,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