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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252000/201812-00011
组配分类: 审计整改情况
发布机构: 郎溪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郎溪县本级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12-17 发布日期: 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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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252000/201812-00011
组配分类: 审计整改情况
发布机构: 郎溪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郎溪县本级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12-17
发布日期: 2019-01-09
关于郎溪县本级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9 08:38 来源:郎溪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郎溪县本级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报告

      ——20181031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郎溪县人民政府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本级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2017年度郎溪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在审议意见中要求构建多方参与的审计整改机制,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要求落实审计整改,审计机关积极有效地开展跟踪督促检查工作,各涉审单位对发现问题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有的单位专门下达限期整改函和律师函落实整改工作,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大,整改成效显著,有的单位还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现将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组织执行本级预算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社保基金优惠利率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过渡期代扣的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及职业年金个人代扣部分未清算,省人社厅至今年7月才出台清算文件,待清算划库进入社保基金专户管理后执行优惠利率。

2、关于违规新增财政借款且未按规定清理财政借垫款的问题。出借新发镇政府、梅渚镇政府、十字开发区管委会的财政资金1510万元已清理收回;对于总预算、非税、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借垫款余额17588万元,县财政局于6月份安排了专门的清收行动,但收效甚微,拟于近期制发催款通知书上门清收。

3、关于结余资金长期挂账的问题。已经县政府同意将2014年钟桥河第一联合圩农田防护工程项目结余资金485万元收回整合统筹安排。

(二)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实施进度滞后的问题。2017年飞鲤镇龙塘50亩白芨种植基地建设等8个项目均已完成报账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外招标,目前已正常运行并产生收益;2018年批复的项目均已动工,其中:建平镇南东村三个到村产业项目,梅渚镇周家到村产业项目已验收并报账,2018年十字镇新和村油茶种植基地建设等7个项目因季节、土地流转、林地征用等因素致使开工时间滞后,目前除十字镇新和村油茶种植基地建设外,其余6个项目施工进度已近尾声,十字镇新和村油茶种植基地建设由于土地流转存在矛盾,已申请变更;2018年姚村乡复桥村竹制品、天子湖村红茶加工厂房建设、姚村社区有机绿茶加大厂房建设项目9月底主体建设已完工。

2、关于项目建设与批复建设内容不符的问题。伍牙山国有林场道路建设项目已于5月在省市备案进行了项目变更,县领导小组下达了批复同意变更,于6月11日开工,预计10月底竣工。

3、关于项目安排不到位致使资金未及时拨付的问题。县扶贫办建立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已累计批复项目9批,中央、省、市、县专项资金3685.32万元均已安排到位。

(三)全省上下联动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1、对环保部门公示的权责清单与政府公示的《郎溪县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内环保部门审批事项不一致的问题。县环保局2017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事项不包括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但环保局将其误认为该局权力,发现错误后已更正。

2、关于收取已停征的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费的问题。自2017年4月起,县政务服务中心已不再收取该交易服务费,已经收取的12.23万元已退还企业,另有0.92万元因无法联系企业而上缴财政,该问题整改完毕。

3、关于逾期保证金未及时清退的问题。县政务服务中进行了认真梳理,做到应退尽退,目前已清退23家投标单位31.07万元,对无法找到当事人的投标单位11.63万元已全部上缴财政,完成整改;针对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未返还2012年度以前工程质量保证金13.60万元,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指定专人负责,多方联系企业,至2018年6月,4个项目13.6万元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已全部清退完毕

4、关于城乡居保个人缴费档次及人均缴费水平不高的问题。政府在2018年出台的《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郎政秘[2018]30号)文件中,提高了对高档缴费的补贴水平。

5.关于教师配备不足且未制定生均拨款标准的问题。2018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了公办幼儿园专业幼儿教师50名,县财政安排资金180万元,专任教师与幼儿比例上升为1:17.5,《郎溪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制定上报,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中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不符合条件违规享受租赁补贴35户,涉及退款资金11.24万元。为保障整改到位,县房管局2018年3月、8月两次发函限时追缴,截止目前,资金已全部追缴到位;针对入住保障房且享受租赁补贴待遇10户,涉及退款金额1.1536万元,截止20183月底已全部追回至住房保障财政资金专用账户。

2、关于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涉及5户资金3.6万元,2018年2月县住建委专门下文予以督促整改,目前资金全部追回。

3、关于部分保障对象欠缴租金的问题。涉及59户欠缴租金5.36万元,县房管局对所有承租户下达了催缴通知,并对拒缴的承租户下达律师函,截止目前,已追缴57户计5.24万元,对拒缴的2户已经收回承租房。

(五)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目前,城西、桥东圩排涝泵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市发改委(宣发改农经函[2018]32号)审批,该问题整改完毕。

2、关于建设内容未按批复内容实施,存在“报大建小”的问题,由于上级专项资金没有安排,县水务部门已就该问题向省水利厅汇报,待上级专项资金落实后再按计划实施,该问题正在进行后续的整改。

3、关于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审计反映问题的资金已发放到户,郎溪道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在今后的项目中与村民个人直接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发放征地拆迁补偿资金。

4、关于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未开展的问题。县水务局已督促各建管处在施工过程中加强了施工废水处理、噪声控制、做好弃渣场的治理、完善排水系统防止水土流失等环境保护措施。并在今后的项目申报过程中严格按相关要求实施,确保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政策落到实处。

(六)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批复预算不完整的问题。县财政局将根据《预算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基本支出定额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并加大对部门结余资金财政统筹力度,对暂无法统筹的部门结余资金,纳入下年预算编制范围。

2、对于县教体局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县审计局已责令归还原资金渠道,县卫计委、水务局应缴未缴预算款将由县审计局下达审计决定责令划入国库。

3、关于资产管理工作薄弱的问题,县水务局、教体局、电视台等单位作了调整相关账务、清理登记并完善细化有关资产管理制度。

4、针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县财政局在今年推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对部分单位存在通过授权支付将资金转入县农商行的代发工资户,县财政局已与农商行对接,对代发户进行了清理核销。

(七)稳增长等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未按建设项目计划要求实施,2017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18年3月27日取得施工许可并开工建设,目前体育场馆已施工至二层;加快了县职教中心二期工程的施工进度,主体已封顶,确保年内完工。

2、针对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县政府2018年3月出台了《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审批程序》,对全县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县农委加大宣传培训的力度,对各乡农综(经)站、村两委负责人进行了5次轮训,提高镇村两级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并且强化服务管理与创新,将全县农村村(居)的集体产权、农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等都纳入平台管理,按程序规范办理,形成了村级收集交易信息、镇级资料审查把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最终挂网招标的流程。

(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高估冒算的问题,审计局根据协审机构核定的审计结果出具了审计报告,建设单位根据审计报告对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完成审计整改。

    2、关于项目无立项批复、未履行“三证一书”等相关建设程序以及未按批复概算实施工程项目的问题,由于项目已完工,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完善相关手续,建设单位将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建筑法》以及我县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建设程序,尤其是要坚决杜绝个别项目没有任何前期手续的现象,今后,审计机关将严格政府建设项目资料的报送要求,防止出现报审资料不完备不齐全的现象

3、对项目清单编制不准确,存在漏项和工程量偏低以及勘察、设计等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等问题,相关建设单位进行了认真总结,将在今后建设项目中加强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质量审核,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招标投标程序。

    4、对增加工程变更未履行相关会议研究程序的问题,明确要求相关建设单位在今后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合同外工程等增加工程造价的事项,必须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按照郎政[2009]53号文件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意见

通过以上整改情况可以看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得到了切实有效的整改纠正,通过审计整改挽回了财政资金损失,规范了建设项目的运作,推动了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强了部门单位的内部管理,但应当看到的是,有些问题整改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如涉及到预算管理等体制因素的影响,有的问题基于事后监督无法整改,如涉及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程序履行方面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成效,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督办工作的力度,建立审计整改跟踪督办工作组制度,保证开展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多部门参与督办的合力作用;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过程管控,通过跟踪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自我约束的能力水平,做到纠正与预防并重,切实维护财经纪律和审计监督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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