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十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是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推进年、“七五”普法关键年、法治家庭建设收官年。为有效发挥重点普法单位在执法普法和法律服务方面履职尽责,有效提升居民法治宣传教育知晓率和参与率,深入推进法治郎溪建设,营造全社会普法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暨法治家庭建设”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优化普法资源,整合普法力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尤其突出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活动时间
2019年6月初开始
三、活动内容
(一)精心编印制作扫黑除恶主题宣传资料
1.编印扫黑除恶宣传折页、法治问卷调查表(见附件1、3)。确保各单位在县内开展法治主题实践活动时,有宣传资料可供参考。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法宣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2.宣传推广法治动漫、微电影。在全县各银行通讯网点、公共服务窗口、商场超市、公交车、楼道等场所的LED显示屏进行滚动播放《法润宣城 情系万家》、《醉美桃花潭
悠悠普法情》、《驶向春天的法宣号》等法治宣传片、微视频(可联系县法宣办提供)和国家、省、市发布的各类扫黑除恶宣传视频。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县金融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县数据资源局、县公积金中心、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3.广泛发布法治主题公益广告。充分利用户外媒介,如建筑围档、橱窗展板、路牌、招贴画、户外广告牌、交通护栏、路灯道旗等,发布法治主题公益广告(下载地址:http://www.xcfz.gov.cn/gygg/index_1.html)。对之前设置的破损严重的、大小不一的公益广告、宣传标语要进行及时更新,对醒目位置、影响力大、辐射范围广的要优先更换。确保法治公益广告、宣传片在广播电视、报刊年度刊发或刊播的版面或时间不少于10%。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司法局、县法宣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4.精心编排法治文艺戏曲、小品。确保文艺演出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和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每次活动中有1-2个法治文艺节目或穿插以宪法、扫黑除恶知识为重点的法治有奖问答活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文联、县司法局、县法宣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5.广泛推送法治宣传标语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更新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宣传栏的法治宣传内容,并利用现有的LED显示屏、宣传栏、楼道电梯、公交站台、公共交通车载视频等发布法治宣传标语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见附件4)。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法宣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二)深入开展法治主题实践活动
6.入户走访宪法进家庭活动。结合领导干部入户走访活动,将“一本《宪法修正案》、一份扫黑除恶宣传折页、一封百千万法治家庭培育倡议书(见附件2)、一份法治问卷调查表送到千家万户。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7.路段巡查宪法街头问卷调查活动。结合路段巡查责任分工,在6月底前组织针对临街商户、小区业主等重点普法对象的,不少于1次的街头法治问卷调查活动,确保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知晓率、参与率不低于90%。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8.联点共建宪法进社区活动。结合联点共建活动,每个联系社区(村)有1个县直重点普法单位为牵头单位(见附件5),负责召集联系同一社区(村)的其他县直单位,在6月底前开展1次送法进社区活动,并由牵头单位负责将活动信息及时报县法宣办(邮箱:bgs01234@126.com)。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9.精准扶贫宪法进农户活动。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以宣传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法律手段去除在扶贫过程中出现的合法权益受侵害、子女不赡养老人等问题,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问题、化解矛盾。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县扶贫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0.美丽乡村建设送法进村居活动。各地各部门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帮扶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动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完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自治体系建设,强化全民守法、法治精神、法治保障的法治体系建设,以及推进以规立德、以文养德、以评弘德、家风建设的德治体系建设。积极将法治元素融入“三个一”(即建设一个法治文化公园或广场、一个农家法治书屋、一个农民法治大讲堂或农民学法课堂)普法阵地建设,重点发挥“六个一批”(即一批法治宣传设施、一批法律服务中心、一批村“两委”干部、一批普法工作队伍、一批农村调解组织、一批乡村特色法治文化载体)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1.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巡讲活动。邀请市“扫黑除恶”普法宣讲团成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讲活动,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力度,更广泛筑牢群众基础。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12.深入推进“百千万法治家庭培育工程”。以“六无六带头”标准,在全县组织开展“百千万法治家庭培育工程”,评选最赞“心动法治家庭”,以点带面,通过家庭法治建设这个“细胞工程”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司法局、县法宣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三)切实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
13.加强传统媒体法治宣传。在今日郎溪开设“法治园地”专栏,在郎溪县电视台开设“法在身边”专栏、在郎溪县广播电台开设“司法提示录”专栏,及时发布法治信息,宣传先进人物,推广典型经验。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法宣办
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14.加强新兴媒体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形式多样、传播速度及时、覆盖范围广泛的特点,通过播放、发送普法微信、微博、短信等,让普法工作变得更加轻松有趣。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法宣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各单位要站在市委、市政府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争创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城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抽调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自责任路段、联系社区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知晓率、参与率大于90%,营造深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方式,协调解决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共同推动法治郎溪建设。
(三)明确责任,各司其责。围绕争创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城市,做到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确保事事有人干,事事有回应,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各单位7月10日前将“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暨法治家庭建设”宣传月活动统计表(见附件6)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报送县法宣办,邮箱:bgs01234@126.com。如需法治宣传资料、法治动漫、微电影资料或需郎溪县电视台《法治郎溪》普法栏目采访,可与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张群联系(联系电话:7029341)。
附件:1. 扫黑除恶宣传折页
2. 百千万法治家庭培育倡议书
3. 法治问卷调查表
4. 法治宣传标语和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参考内容
5.“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联点共建单位一览表
6. 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暨法治家庭建设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中共郎溪县委宣传部 郎溪县司法局
郎溪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