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
2020年审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突出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疫情防控、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六稳”“六保”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美好郎溪作出积极贡献。
二、审计计划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科学安排年度审计项目,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结合当前形势,围绕“六稳”工作部署,落实“六保”要求,聚焦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促进党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助力抗疫情、促攻坚、稳增长。
(二)坚持突出审计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加大对本级预算执行和一级预算单位的审计力度。紧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审计,促进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促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促进惠民政策落地见效。认真组织好经济责任审计,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深化资源环境审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坚持“两统筹”和“一盘棋”。深入推进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充分发挥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平台作用,统筹安排实施审计项目,优化审计资源配置,严格现场实施时间,加强审计成果与信息共享,发挥监督合力。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坚持科技强审,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促进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到位,推动完善预警预防制度,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
三、具体审计项目
2020年,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计划安排6类43个审计项目,具体如下:
(一)政策落实审计
安排政策落实审计项目4个。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及重点: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围绕贯彻“六稳”要求,重点关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三大攻坚战”重点任务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推进实施,重点建设项目推进,重点园区企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组织方式:省厅统一组织,审计结果纳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持续跟踪审计,现场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每个季度现场审计时间原则上控制在20个工作日以内,跟踪审计报告主送县政府,抄送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2.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及重点:以促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和信息公开,促进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主生活必需品供应为目标,重点关注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捐赠款物、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监督保障。
组织方式:在省厅统一组织下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2月下旬开始实施,按要求向市审计局上报。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按要求办理。
3.“三促进”专项审计(署定)
本项目包括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专项审计和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
(1)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做好“稳就业”工作,推动就业政策优先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国家有关援企稳岗、重点群体就业援助等政策落实情况。
(2)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各部门各地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管理、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存量资金统筹盘活,重点专项资金到位和使用绩效等情况。
(3)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激发市场活力为目标,重点关注减税降费措施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简政放权、行政许可压减、稳投资、便利投资兴业、产权保护等情况。
组织方式:在省厅统一组织下开展跟踪审计。
审计时间:按审计署统一要求,按季度上报。
4.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绩效,维护农民利益为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重点任务,重点关注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改造“三大革命”等重点工作任务和农村饮水安全等情况。
组织方式:在市审计局统一组织下实施。
审计时间:4月下旬开始,6月1日向市局报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6月中旬向市审计局报送审计报告和相关材料,审计结果纳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二)财政审计
安排财政审计项目2个。
5.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一般性支出压减,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盘活,重点项目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财政支出安全绩效,着重关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实施、推进和效益情况,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4月开始实施,8月中旬完成。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6.2019年度县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促进节省开支,重点关注部门预算管理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等。
组织方式:县局统一组织,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开展,重点审计人社局、应急管理局和住建局,对县级一级预算单位实现数据分析全覆盖,审计结果纳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4月开始,8月中旬完成。
审计结果公告方式:综合公告
(三)经济责任审计
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8个,其中: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个,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0个,领导干部日常审计监督核查4个,检察院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个。
7.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地方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统一组织,对梅渚镇、新发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11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8.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日常审计监督核查(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部门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统一组织,对县纪委(监察局)机关、住建局、人社局、司法局、发改委、应急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县委编办、总工会等10个县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对信访局、团县委、统计局、老干局4个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日常审计监督核查,根据市审计局授权,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任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11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9.检察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检察院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县审计局对检察院原任或现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6月开始审计,10月底前完成。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安排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1个。
10.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开发利用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及省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法律法规、目标任务完成、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与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情况等。
组织方式: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审计,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审计时间:5月开始审计,10月底前完成。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五)政府投资审计
公共投资审计(18个项目)。
省级公共投资审计1个项目。县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3个项目,政府投资建设竣工决算审计14个项目。
11.全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审计(省定)。
审计重点:以推动提升水利防洪减灾能力建设,维护资金安全,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政策措施落实、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资源环境保护情况等。
组织方式: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牵头,按省统一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7月开始审计,10月底前向省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12.政府性投资建设跟踪审计(县定)。
审计重点:重点关注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决策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以及投资项目规划布局、投向结构等国家重大宏观政策落实情况。
组织方式: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牵头,对古城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标段、二标段(改建滨河路、郎步路、桑园路)、郎溪县环龙须湖健身绿道工程项目一标段等3个项目单位开展跟踪审计。
审计时间:1月开始审计,结合项目建设工期实施审计。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13.政府投资建设竣工决算审计(县定)。
审计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合同管理、资金管控、竣工决算等重点环节。
组织方式: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牵头,对郎溪县2018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工程、郎溪县东姚路改造工程、郎溪县妇幼保健所建设工程项目、2018年郎溪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等14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时间:1月开始审计,2020年年底完成。
(六)领导交办任务
14.领导交办事项审计(调查)。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项目审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好常态化的“经济体检”工作,不仅要“查病”,更要“治已病、防未病”。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勇于创新,奋发有为,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完善审计结果运用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之间的统筹和协作,更好发挥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持续深化“两统筹”,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继续深入推进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提升审计监督效能。采取融合式、嵌入式、“1+N”等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对同一个单位实施多个审计项目的,应制发一份审计通知书,实行集中统一进点。坚持科技强审,扎实推进大数据审计,实现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的有机结合,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
(三)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切实规范审计行为。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严格执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加强审前调查研究,增强审计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延伸调查等行为。根据工作需要,确需由审计项目计划之外有关单位提供数据或资料的,应加强工作统筹,由对口单位统一协调办理,避免多头向被审计单位索要资料,切实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
(四)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客观审慎作出审计评价。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从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自觉维护审计机关形象。强化保密管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披露、提供审计取得的资料和数据。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历史全面客观看待问题,客观审慎作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