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本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郎溪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在审议意见中要求审计机关立足以审促管,切实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各涉审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审计整改,推动各项工作更好落地落实,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门听取审计机关的整改情况汇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亲自批示落实整改,审计机关有效发挥跟踪督促审计整改的工作职责,结合省委巡视组的整改“回头看”,建立并完善整改工作台账和整改清单,加大整改督促工作力度,相关被审计单位压实整改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一些单位在纠正问题的同时,建立了加强内部管理和工作流程的制度和办法,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现将整改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财政收入质量不高的问题,做到坚持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巩固主体财源、培育新兴财源,推动实体经济增后劲,进一步发挥财政扶持政策作用,深化财源建设,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2.对于超时限办理预算追加的问题,2020年县政府制定印发了《郎溪县县级财政预算追加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预算追加的原则、范围和受理部门追加预算申请时间,今后将进一步减少代编预算,提高预算的执行率;3.对于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政府性基金未按规定办理,财政部门明确将按相关法规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和资金的统筹工作,防止问题再次发生;4.对于财政存量资金整合未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今年我县出台了《郎溪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暂行办法》,从制度上规范操作,下一步,将加大已盘活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有规定用途的整合至相同大类按规定使用,未规定用途的着重用于民生等重点领域;5.对于出借资金清欠工作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财政部门落实具体措施积极推进清欠工作,出借郎溪中学的600万元已收回,非税账面的6389万元乡镇与开发区借款计划于年底结算时分批扣还。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出借的2400万元已下发催收通知,目前尚未还回。
(二)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的防疫专项资金收支已按要求完善了账务处理工作;2.未按要求及时公开的捐赠款物信息,县防疫指挥部已将接收到的社会捐赠资金及物资和使用捐赠资金采购物资情况在郎溪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目录予以公示。
关于落实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未按要求建立整治项目库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建立了县、乡两级为单位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库;2.农村垃圾处理社会化服务考核制度未贯彻落实的问题,梅渚镇政府和凌笪乡政府分别制定了相关考核方案、办法,按照考核细则对农村垃圾处理社会化服务进行了考核;3.部分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涉及的毕桥镇和姚村乡驻地污水处理设施采取边办理边开工启动项目建设的方式,目前,县住建局已在收集并补充完善建设程序资料;4.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施工进度滞后的问题。县住建局稳步推进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约谈了项目总承包企业。目前,问题涉及的6个乡镇污水处理场站已完工,其中:凌笪乡、涛城镇、飞鲤镇污水处理设施已正式运行,新发镇、毕桥镇、姚村乡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已完成,即将验收;5.梅渚镇污水处理设施未发挥预期效益的问题,目前,梅渚镇已完成二期污水主管网约14公里、支管网约6公里建设,污水处理量0.3万立方米/日以上,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评价标准要求,平均负荷率已达60%以上;6.针对项目实施效果差、管护不到位的问题,涉及的梅渚镇和凌笪乡在审计期间采取了具体措施加以整改,对审计抽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大排查、大走访,审计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成;梅渚镇周家村五猖馆、高塘村及凌笪乡侯村祠堂3处旅游厕所已有专人进行常态化管护。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农村改厕情况进行了摸排,截止2020年6月底排查出问题厕所3204座,全部整改到位。7.农村供水水质检测能力不足的问题,县生态环境分局加强了供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方面培训,培养水质检测人才,提升监测能力,县水利局安排专项资金40万元为全县9个规模水厂配备出厂水自检设备并开展培训工作,并与县卫健委联合对全县范围内规模水厂进行专项巡查督查,督促规模水厂规范开展出厂水检测。8.部分乡镇饮用水保护区界牌、界碑、警示标志设立不全的问题,涉及的梅渚镇政府和凌笪乡政府已按要求在饮用水源地设立了界牌、界碑与警示标志。
关于省“315”示范工程品牌村创建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未制定品牌村创建行动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目前,品牌村创建所涉及乡镇均依据《郎溪县省“315”示范工程品牌村创建工作方案》实施,有关创建行动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暂未落实。2.针对创建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目前,县农业农村局已根据5个乡镇品牌村创建施工合同价款及工程进度,申请拨付资金3950万元,待批示后落实到位。
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收益未达协议约定,目前已与实施单位动力源公司联系,该公司已明确承诺在12月底前按协议约定补齐差额;2.对抵押权登记办理时间过短或未办理的问题,所涉及的7个扶贫产业带动项目均已完善抵押登记手续,消除履约风险隐患;3.针对经营不善停产,有的项目投入造成损失的问题,飞鲤镇黄香村2015手工粉丝产业项目目前正在挂网,塘埂村2015年旺龙港龙虾生态养殖示范基地项目已进行资产处置,塘埂村2018年支持飞幸饲料加工带动项目,目前能够保证收益,姚村乡夏桥村2016年生态采摘园项目已对项目资产进行评估,并由村委会将资产收回对外发包,现正在挂网阶段。4.针对未按约定及时收取收益的问题,姚村张夏桥村、四青村、天子湖村、姚村社区4个项目欠交的收益17.11万元已全部收回。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中有的企业未及时申请退税的问题,除少量自然人、非正常户等由于无法联系或死亡等原因已按规定在外网及办理大厅通告外,其余均已办理退税,2.劳动技能培训中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报账不及时的问题,相关培训支出已报县财政局审批请款,培训补贴已于2019年12月26日前拨付到企业账户。3.住房公积金申请缓缴企业未提供缓缴证明材料的问题,6家企业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证明性材料。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存在的竣工结算高估冒算的问题。县审计局根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出具了审计报告,多计造价部分全部予以核减,建设单位已根据审计报告的结果调整价款结算,该问题已纠正。2.关于项目建设程序履行不规范的问题。少数项目开工前未完善用地手续、未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已陆续完善程序,落实整改;个别项目勘察设计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由于该问题已既成事实,无法整改,建设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按规定进行招投标。3.对部分项目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县审计局已就相关具体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在今后建设项目中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实做细拟建项目前期基础工作,准确编制工程预算,规范建设程序和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变更坚持集体研究、充分论证、严格工程变更管理审批手续,认真审核工程签证并及时完善、收集好相关证据资料,确保工程竣工结算的准确性。
二、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整改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审计整改督查联动机制落实不到位。虽然审计整改从体制机制的层面上已经比较完备,但有的要求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没有全面有效地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如审计整改的动态报告制度、跟踪检查机制、协作联动机制等,整改跟踪检查基本上还是审计一家包办,多部门参与协作整改开展得较少,整改工作难以形成合力,整改力度体现不够充分。
二是事后审计决定了有的问题现状无法改变。有的整改工作源头治理的力度不够,例如违反预算管理规定和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由于许多审计项目都是事后审计,问题产生“木已成舟”,在整改中多采取制订或修订制度,重申有关管理规定并承诺今后加强管理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等措施落实整改,对于已经发生的问题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大整改力度,开展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根据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报告开展跟踪督查并提交督查报告,深入了解被审单位的整改工作需求,及时有效地督促被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以促进审计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全面提高。
(二)突出整改工作重点,细化审计整改工作环节。要有针对性地落实审计整改,将整改重点放在屡审屡犯、制度缺失、内部管理薄弱的部门单位,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体制因素还是管理问题,是主动为之还是客观限制,是普遍现象还是个别现象,要从源头出发提出解决措施,要加强审计整改的动态管理,建立审计项目问题整改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实时更新、动态销号,掌握整改工作进展,防止出现整改工作“无期限、无标准”现象。
(三)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大审计整改追责问责力度。要落实好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将审计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对于整改工作不到位的,相关部门要及时跟进,启动问责机制,切实有效地发挥惩戒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