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郎溪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于2006年9月印发实施,在指导全县应急工作中发挥了纲领性的作用。随着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践的深入,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工作,亟需修订。一是省市总体预案进行了修订。党中央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徽省总体预案已于2020年8月6日印发,宣城市总体预案于2020年12月25日印发,内容均有较大调整。二是机构改革后,我县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已进行了再造重塑,相关部门职能有了新的调整。三是原总体预案在实践中也暴露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够强、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难以区分、风险防控管理责任模糊、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体制权威性不够等问题。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结合深化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在修订总体思路上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负责制,强化各级责任。二是坚持底线思维,针对灾害风险,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强化应急准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机制,解决原总体预案实施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四是坚持压实责任,明确突发事件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各有关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责任。五是坚持综合协同应对,强化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综合指导、督促落实等方面作用。六是坚持突出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在风险巡查、预警信息传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第一时间处置等方面作用,加强队伍、物资装备、科技和财力支持。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2020年8月起,郎溪县应急局牵头组织开展了预案修订工作。2020年10月和2021年1月,两次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征求了意见,自然资源规划、气象等部门和单位反馈了意见,已充分吸收。2021年2月7日至3月6日,在郎溪县县政府网站和郎溪县应急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开面向全社会开展了征集意见。
四、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轻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行业主管部门分类管理、源头防控,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协调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在事发地党委领导下,政府全面组织应对工作,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县委、县政府统筹指导,必要时协调资源予以支持。
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建立健全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军队非战争军事行动力量为突击、以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力量体系,健全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高效应对突发事件。
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推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加强公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
五、主要任务
新《郎溪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共分七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对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响应与响应分级、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系统建设等进行说明。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对县级层面、乡镇层面组织指挥机构、专家组等进行了规范,强化部门协同和属地管理责任。第三部分是防范应对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救援与处置、恢复与重建等内容。第四部分是应急准备和支持,包括人力资源、财力保障、物资保障、科技支撑等。第五部分是预案管理,明确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估修订、宣传和培训、责任奖惩要求。第六部分是附则,明确预案实施与解释事项。第七部分是附件,明确专项预案编制牵头部门、应急保障牵头支持部门。
六、创新举措
1.总体预案的定位。是全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总体性制度文件,是新时代应急工作的重要抓手。
2.组织指挥体系。县级层面,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县政府是全县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领导机关;专项指挥机构承担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3.现场指挥。在指挥权方面,规定上级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的,下级政府先期成立的指挥机构纳入统一领导,现场各方应急力量要接受统一指挥。
4.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将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分开。事件分级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一般突发事件由县级政府组织应对。根据省市总体预案,较大突发事件由市政府组织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由省政府组织应对。县级层面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原则上,一级响应由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指挥(必要时报请市政府或市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二级响应由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指挥或指导协调,三级响应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具体响应分级在相关县级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1.应急保障。明确交通运输、医疗救治、通信、抢险救援物资、群众生活、社会秩序、新闻宣传等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具有普遍需求的保障工作,并明确牵头、支持部门。
2.专项预案的设置。总体预案编制过程中,考虑到我县实际情况,在省市专项预案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但并未涵盖所有突发事件。各牵头部门根据上位预案或突发事件应对需要,经请示郎溪县政府同意后,可以增加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解读人:王军
业务科室:应急救援和保障中心
电话:7028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