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郎溪县2021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实施。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郎溪县2021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21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20〕2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七有”目标和“六稳”“六保”要求,聚焦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目标任务
具体见县政府与县直牵头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三、主要内容
2021年,省定33项民生工程中,我县实施除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项目(本年度我县无任务)外的32项民生工程。
(一)新增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中小学及中职学校教师培训、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农田建设工程、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6项民生工程。
(二)退出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资产收益扶贫、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等4项民生工程。
(三)调整实施党建引领扶贫工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文化惠民工程等8项民生工程。
(四)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出生缺陷防治、“四好农村路”建设、困难残疾人康复、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就业创业促进、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学前教育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环境生态补偿等18项民生工程。
四、实施步骤
(一)对标对表,分解目标任务(2021年5月10日前)。按照市与县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细化量化分解工作任务和具体指标。县直牵头单位要尽快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并上报至县民生办汇总,由县民生办组织签订县级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二)立足实际,制订实施办法(2021年5月20日前)。县直牵头单位依据市级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抓紧分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三)重视宣传,完善考核体系(2021年7月31日前)。围绕省、市级民生工程实施范围和内容,制定完善我县民生工程考核细则,强化考核引领,重视宣传信息报送,强化宣传氛围。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民生工程考核体系,进一步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新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县直牵头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单项考核办法,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宣传民生工程政策,扎实推进各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四)强化管控,高效完成任务(2021年12月31日前)。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现场督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对进展较慢、推进困难的工程类项目实行重点调度、精准调度。要实施清单管理,加大通报、督办、约谈力度,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到位。要明确项目时间节点要求,推动工程类项目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早完工,补助类项目及时足额发放资金,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县财政局(县民生办)承担民生工程抓总职责,各项目牵头单位履行主管职责,协同单位积极协作配合,乡镇政府履行主体职责。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对照目标责任书,细化工作任务,健全责任机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加强资金保障。既要坚持尽力而为,贴近群众需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文化等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又要坚持量力而行,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相匹配,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坚决避免脱离实际、寅吃卯粮。加强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如期发挥效益。认真测算民生投入,依规纳入预算安排。按照工程项目的合同协议、实施办法等要求,及时拨付项目资金,保障民生项目顺利实施。
(三)夯实基础工作。落实特邀监督员制度,建立完善绩效评价常态机制,完善民生工程招投标“绿色通道”机制,巩固建后管养,推动民生工程提质增效。严格落实省级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规范项目运行程序和资料归集等日常工作,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强化宣传引导。完善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民生工程宣传平台,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强化“安徽民生工程”形象标识应用,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利用村、社区等基层工作网络,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效率和水平,持续提升民生工程的群众知晓度和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