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处理意见
对于结合其他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的审计、扶贫资金审计以及政府投资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在本报告中反映。
(一)预算执行及管理方面的问题
1.财政收入质量不高
2019年财政收入全年完成293378万元,其中:非税收入78800万元,占比26.86%。
审计意见: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力度,减少列收列支,增加可用财力,有效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2.超时限办理预算追加
县财政局在2019年9月30日后办理部门预算追加的指标单共计17笔111466.0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追加48843.42万元,基金预算支出追加62622.63万元。
不符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三、规范追加预算管理。…各地区、各部门申请追加预算,除特殊事项外…财政部门要在9月30日前办理完毕,超过上述时限,财政部门不再办理。”的规定。
审计意见:财政部门应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从源头上减少预算追加;从严审批预算追加,对部门预算追加实行分类分级审批,提前办理。
3.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政府性基金未按规定办理
根据郎溪县2019年度财政总决算报表反映,当年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62240万元至一般公共预算。
县财政以上调入资金未依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规定办理。
审计意见:要建立政府性基金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调入的基金应按文件规定予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财政存量资金整合未及时发挥效益
2018年末总预算“其他应付款-收回存量资金”余额8682.68万元未安排支出项目。2019年整合存量资金10244.83万元,安排存量资金支出4782.85万元。年末累计结余14144.66万元,较上年存量资金结余增长5461.98万元。
上述行为不符合《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四、完善相关保障措施(三)发挥资金效益。各级财政部门要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目标,对应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尽快拨付投入使用;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收回主要统筹用于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铁路公路建设、重大水利工程等重点领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文件精神。
审计意见:财政部门应将盘活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相结合,以当年项目执行进度作为来年预算编制重要依据,坚持调整资金程序合法, 统筹安排用于重点项目支出、民生项目支出等, 使用效益优先,兼顾效率,确保资金安全。
5.出借资金清欠工作整改不到位
截至2019年底,2019年以前年度出借的财政资金结余14648.94万元(其中:总预算账面5859.94万元、非税局账面6389万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账面2400万元)。特别是2018年出借给郎溪中学约定还款期限为2018年9月的600万元,早已逾期。
不符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14】175号文件对于财政借款清欠工作的要求。
审计意见:财政部门应对借款进行详细摸底,结合实际制定分年消化方案,明确年度消化任务、消化方式及资金来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