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司法局关于印发《郎溪县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县司法局制定了《郎溪县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3月19日
郎溪县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弘扬律师行业新正气,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工作要求,决定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现就我县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自我革命的决心,坚决整治律师行业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培养一支与党同心同德的人民律师队伍,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郎溪、法治郎溪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聚焦律师行业突出问题,精准发力、靶向治疗,补短板强弱项,破除管理积弊、查处典型案件、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律师队伍政治素质进一步提升、服务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
(一)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律师队伍,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与党同心同德、同向而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坚守执业为民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肃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不办事、代理不尽责、服务不诚信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等问题,以整治敲警钟、以纪律树导向、以制度强约束,营造依法执业、服务为民的行业风气,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法律服务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树立良好队伍形象。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提升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准、业务能力水平,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忠诚履行职责使命,重品行、讲操守、守规矩,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恪守诚信、敢于担当的新时代人民律师队伍
三、治理重点
结合律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两个方面开展专项治理。
(一)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向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行贿、介绍贿赂,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以各种方式变相搞利益输送,“围猎”司法人员。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包括退休、调离、解聘、辞职、辞退及开除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幕后担任“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充当“司法掮客”。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反从业禁止规定,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律师事务所吸收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亲属等作为“隐名合伙人”,为向司法人员利益输送牵线搭桥;接受司法人员介绍的案源,支付“介绍费”。违反规定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与案件有关的司法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向其打探案情等等。
(二)违法违规执业。通过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对案件发表不当评论、恶意炒作,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司法制度和司法人员。私自收案、私自收费,违规进行风险代理;变相收取律师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采取分解收费项目等方式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收费合法票据;代理不尽职尽责,不认真准备案件材料、不按时参加庭审,因过错导致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重大遗漏或者错误。通过虚假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与办案机关、政府部门有特殊关系等,诱使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采用诱导、欺骗等方式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在代理征地拆迁等群体性案件中,鼓动、教唆当事人以不正当方式表达诉求、激化矛盾。利用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进行虚假、不当或误导性宣传等等。
四、阶段举措
专项治理为期个8月,从2021年3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学习教育、自查核查、集中整治、总结提升4个环节,对标司法行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时间节点统筹推进,其中涉及律师与县级司法机关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的查处在6月底前基本结束。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警示教育与自查自纠、集中整治与总结提升结合起来,推动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一)学习教育阶段。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切实增强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开展职业道德培训,组织律师学习《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处罚处分的律师,以及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称职”的律所负责人、律师进行重点培训。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深刻汲取教训、心存戒惧敬畏、不碰底线红线。
(二)自查核查阶段。坚持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既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发动和政策宣讲,教育引导广大律所和律师主动报告问题、解决问题,又要全面系统开展核查排查,形成强有力震慑。一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律所负责人、律所党组织负责人必谈,律所主任、律所党组织负责人、合伙人与本所律师必谈。通过讲解政策、谈心谈话,动员律所和律师主动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律师管理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紧紧围绕专项治理重点领域,深入查找严重损害律师队伍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形成问题清单,经律所党组织、县司法局审议通过后,报送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三是系统梳理投诉举报。开展投诉查处“回头看”,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律所和律师投诉查处情况进行逐一梳理,对当事人不接受投诉查处结果反复投诉举报的重点调查。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电邮、接收群众来信来访、向纪检监察和公检法等部门征询意见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组织随机抽查和调查走访,对投诉举报较多、受过处罚处分的律所和律师进行重点核查。四是深入开展联合排查。加强与纪检监察机构的对接,掌握律师向司法人员行贿等违法违纪线索和相关信息。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对接,联合排查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或者担任律所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情况,以及律师近亲属在法院、检察院任职情况,掌握律师违法违规执业线索。
(三)集中整治阶段。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据律师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根据违法违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区分情况、依法处理。一是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律所和律师未主动供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进行调查核实,并报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给予处理。对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理的律师,对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疏于管理行为一并报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给予处理。组织各律所对上级发布的重大典型案件进行集中学习,强化警示震慑效果。二是开展专项清理。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对法院、检察院退休、开除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或者担任律所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的,按照顽瘴痼疾整治要求,分门别类进行清理。三是推动整改落实。指导律所建立整改台账,针对自查核查出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逐项销号。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四)总结提升阶段。结合专项治理中发现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堵塞管理漏洞,推动长效常治。一是完善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规范机制。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开展执业准入核查。建立从法院、检察院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入员信息库,实施动态监测加强跨部门沟通协作,与纪检监察、公检法等部门加强情况通报线索移送、联合调查、同步处理,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完善禁止律师炒作案件的机制。禁止律师对案件发表不当评论,进行恶意炒作,督促律师谨言慎行,严肃处理律师“网红”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完善律师收费监管机制。规范律师风险代理收费,防范风险代理诱发司法腐败。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律所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或官方网站公开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完善律师执业监督机制。对照律师行业评级评价体系和律所内部管理评价指标,进一步提升律所管理规范化水平。推进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健全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向全社会公开律师诚信信息。加大律师职业道德培训,提升律师队伍职业道德素质。
五、组织领导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工作股、法律援助股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加强统协调和工作指导。要将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司法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配合衔接。专项治理工作要主动接受驻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充分发挥律所党组织政治把关作用。
(二)统筹推进,加强督导。要把专项治理与顽瘴痼疾整治结合起来,与律师行业庆祝建党100周年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起来,与构建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良性互动关系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结合起来,与“十四五”时期律师工作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以专项整治破解影响制约律师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和律师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工作指导,对可复制推广经验及时总结,对工作不力的严肃通报批评。各律师事务所要针对不同问题,积极整改,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三)注重宣传,加强引导。及时上报专项治理的进展情况和成效。把握时效,学习宣传上级发布典型案例,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强化正面宣传,大力宣传律师行业先进事迹,展示人民律师时代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