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
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0]135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概况
郎溪地处安徽省东南边陲,全县总面积1105平方公里,现辖9个镇,人口34万人,耕地面积45万亩。年平均降雨量为1251.8ml。地势东高西低,地形以圩畈平原和丘陵山区为主,境内共有中小型水库38座,其中,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7座,小二型水库29座。目前,全县所有小型水库运行状态良好,但是通过汛前检查发现一些水库存在白蚁危害、启闭设施损坏、溢洪道损坏、管养不到位等问题。
二、工程运行管理主体
小型水库的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主体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工程管理的需要,工程维修养护坚持“经常养护、随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抢”原则。一般性的维修养护由水库管理单位自行完成,专业性、技术性复杂的维修养护项目委托相关专业化的单位承担。
三、资金筹措及使用范围
2020年12月,省财政厅以《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0〕1351号)文件通知,下达郎溪县2021年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计划78.7万元,2019年12月,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87万元(皖财农〔2019〕1409号),除去天子门、龙须湖水库创建资金支出外,尚结余102万元。共计可用资金180.7万元。
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资金补助对象是具有公益性的小型水库。使用范围为水库大坝、输放水设施、溢洪道及消能防冲工程、售理房及水情测报等附属设 施维修,日常运行管理与看护、管理维护、白蚁防治、管理信 息系统维护等,不包括水库安全鉴定、降等报废论证、除险加固以及其他超出正常维修养护项目范围的支出。资金不得用于征地 移民、城市景观、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楼堂馆所建设。
四、资金使用计划
郎溪县2021年度共筹集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等可用资金共180.7万元,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结合创建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列入2021年度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计划的水库为凌笪镇的翻身塘水库、胜利水库、独山水库,十字镇的骆村水库,新发镇的杨村水库以及梅渚镇的梅丰水库等。具体内容详见附表《郎溪县2021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汇总表》。
五、项目进度安排
郎溪县2021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计划于2021年7月初实施,10底完成项目实施任务,2021年11月底前进行核查验收。
六、组织实施
郎溪县2021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工作由县水利局牵头组织县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按照职责共同推进项目的实施。县水利局负责核实各乡镇上报的年度水库维修养护计划,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编制全县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计划并报县政府同意批准;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监管和资金拨付;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乡镇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内容,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组织项目实施。
七、规范建设程序
本《实施方案》下达后各实施单位要将本乡镇的建设实施方案行文报县水利局备案,经县水利局审核无误后组织实施。乡镇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维修养护的必要性、维修养护内容及工程量、投资预算、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进度计划等。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管理办法组织2021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的发包工作,严格规范项目发包程序。
八、项目质量保证
为确保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的工程质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应按照工程质量管理要求落实项目管理责任人,严格规范项目质量、进度管理;县水利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巡回督察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重要隐蔽部位隐蔽前,项目实施单位应组织联合验收签证,确保各项维修养护工程按质按量完成工作内容。
九、严格项目验收
郎溪县2021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验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项目实施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对项目进行自验,自验完成后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进行初步验收;
(二)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项目实施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竣工验收;
(三)实施主体全面完成小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建设任务后,由县水利局牵头组织县财政局、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项目实施单位及运管单位等共同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县级竣工验收。验收小组采取查看现场、核对计划、查看资料的方式进行验收,并在《项目验收表》上签字确认。
十、完善报账手续
为加强郎溪县2021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完善报批手续,规范项目实施,维修养护项目要求各实施单位必须达到以下要求:①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项目实施单位对决算进行初步审核;②委托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决算进行审计;③开具正式发票并附《项目验收表》等资料到县财政局报账。
十一、项目运行管理
郎溪县2021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运行管理主体为属地乡镇政府,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加强后期常态化管养,落实管护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