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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促进务工人员进企业就业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9-13 发布日期: 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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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促进务工人员进企业就业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9-13
发布日期: 2021-09-13
《关于促进务工人员进企业就业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1-09-13 18:21 来源: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2021年7月20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全力推进苏皖合作示范区和“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实施方案》(郎〔2021〕74号),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郎溪县为企服务攻坚行动方案》,切实保障企业用工,由县人社局负责起草《暂行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近年来,随着“苏皖合作示范区”“一地六县”深入推进,重点企业集中落户日益增加,对用工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解决企业用工已迫在眉睫,对于此,通过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来郎就业已逐步成为解决企业用工的主要渠道之一。

三、起草过程

1.2021年8月初,县人社局起草了《关于促进务工人员进企业就业奖励暂行办法(讨论稿)》。

2.2021年8月18日,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带队赴明光市人社局考察学习服务企业用工经验做法,对《关于促进务工人员进企业就业奖励暂行办法(讨论稿)》进一步完善。

3.2021年8月20日,县人社局征求了县财政局、县科技经信局、郎溪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意见。

四、主要内容

(一)实施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奖励。按照个人申报、企业汇总、资格认定、奖励兑现的程序,对郎溪籍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在我县工业企业就业的(参加社会保险或用工备案),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稳定就业3个月奖励500元,稳定就业6个月再奖励500元)。

(二)实施引进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奖励。按照企业申报、园区(乡镇)汇总、兑现补贴的程序,对引进外来务工人员首次来我县就业的企业或引荐人,按照实际稳定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引工补贴1000元(稳定就业3个月奖励500元,稳定就业6个月再奖励500元)。

(三)实施帮助企业招工奖励。按照申报、审核、兑现的程序,对承担年度招工任务的镇,组织人员进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的,按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各镇奖励。

(四)实施企业招工补助。县人社局组织企业外出招聘或企业经报备自主外出招聘的,给予企业交通费和住宿费补助。每年开展优秀农民工表彰,对评选表彰的优秀农民工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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