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2022年推动茶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5 14:46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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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郎溪县2022年推动茶产业振兴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施行。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郎溪县2022年推动茶产业振兴工作方案
根据《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推动茶产业振兴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郎政办秘〔2022〕53号)要求,为进一步明确阶段性任务,优化细化职责分工和资金使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2年全县新垦和改种高标准良种茶园面积0.2万亩;继续支持清洁化加工设备更新,提升加工水平;以“郎溪黄茶”为品牌,大力开展品牌创建和宣传推介,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全年一产产值达到8亿元,亩均产值超过0.5万元,并通过茶产业带动三产融合发展,综合产值达14.8亿元,茶农人均增收1000元。
二、主要任务
(一)狠抓基地建设,夯实产业基础
1.建设无性系良种及地方名种茶园。在本县境内大力发展新垦、改种换植黄茶、白茶无性系良种及地方名种茶园等,配套建设节水灌溉设施的且2022年集中连片种植达到100亩及以上的(不重复享受),给予经营主体一定补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示范开展“三化”茶园建设。按照省“三化”茶园标准,支持主体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建设“标准化、生态化、宜机化”高标准良种茶园或生态茶园。经申请备案、验收合格后,给予经营主体一定补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单位: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引进先进设备,提升加工能力
支持生产主体新建标准化加工厂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配套引进使用清洁能源的加工生产线或成套设备及其配套设施,进一步提升优化加工水平。经申请备案、验收合格后,最高给予不超过投资额50%补贴。(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单位: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品牌创建,提升附加价值
1.创建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标准体系。一是以“郎溪黄茶”为品牌名,委托专业商标代理机构,积极争取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充分发掘“瑞草魁”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价值,通过扩大种植、加工规模及品牌使用授权、加强宣传推介等方式,进一步激发品牌活力。二是按照“一个公用品牌、一套管理制度、一套标准体系、多个经营主体、各企业子商标”的管理要求,完成公用品牌的种植、加工等标准的制定,建立完善生产标准体系,并加强对地理标志和公用品牌标志的管理,严把产地和质量关,增加品牌认可度。(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协助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经信局、县茶产业协会)
2.加强公用品牌宣传推广。采用多种方式对公用品牌进行宣传推广。一是赴重点目标市场开展茶企-经销商供销专场对接会等宣传活动,组织、资助茶企参加省茶博会、中国(杭州)茶博会等重要展会,扩大和提升郎溪黄茶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利用新媒体、电视、高铁专题等媒体多渠道、多维度、多形式开展县域公用品牌宣传,扩大品牌影响力。(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单位:县商务局、县茶产业协会)
3.推进茶叶生产“二品一标”认证。聚焦茶叶内在品质提升,推动综合标准化绿色生产,为品牌提升提供质量支撑,鼓励茶叶经营主体开展绿色、SC认证,并给予一定补贴。(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单位:县科技经信局)
(四)强化技术服务,提高从业素质
1.支持县茶产业协会健康发展。继续支持县茶产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技术服务、抱团发展等功能,不断增强茶产业自我服务能力,推动茶产业自我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
2.开展专项技术培训。根据全县茶叶生产实际,整合县域内技术力量,聘请重点院校专家,梳理生产管理、加工、市场营销等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开展理论培训,组织实践实训,提升全县茶产业从业者综合素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单位:县科技经信局、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开展茶园保险,防范经营风险
开展无性系良种茶园和地方名种茶园自然灾害保险,增强茶园经营者抵抗自然灾害能力,降低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风险。(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协助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茶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年度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考核检查,推进年度工作方案落实。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通力协作做好相关工作,各镇、街道要步调一致,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二)规范项目实施。严格项目实施程序,所有经营主体承担的项目须经自主申报、镇级初验、县级验收、县级审批同意、公示公开等程序,方可取得补贴。
(三)强化主体责任。业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加强跟踪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合理安排专业技术力量,加强茶叶技术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为茶叶生产提供基础技术支撑。相关部门单位要形成合力,落实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在市场准入、税费减免、设施用地等方面予以政策扶持。
(四)加强资金监管。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有效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多渠道增加茶产业资金投入。资金重点聚焦品牌创建宣传、质量提升等关键环节,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引领作用。
附件: 郎溪县2022年推动茶产业振兴奖补方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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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2022年推动茶产业振兴奖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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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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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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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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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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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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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资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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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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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性系良种茶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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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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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增的无性系良种茶园,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并安装节水灌溉设施的(作用半径30m喷头,安装密度不低于25个/百亩,作用半径8-10m喷头,安装密度不低于400个/百亩),给予不超过1500元/亩的补贴,根据实施情况,实行总资金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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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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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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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化”茶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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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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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省“三化”茶园建设标准,建设“三化”茶园示范点2个,每个奖补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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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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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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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加工示范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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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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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生产主体新建标准化加工厂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钢结构(单层檐口不低于5.5m,双层檐口不低于8m)的给予不超过400元/㎡的补贴,砖混结构的给予不超过600元/㎡的补贴;引进成套清洁能源生产线(必须包含色选机),投资超过80万元的,最高给予不超过50%补贴。根据实施情况,实行总资金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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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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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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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品牌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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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区域公用品牌和标准化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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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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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郎溪黄茶”省地方标准、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县茶产业协会协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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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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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品牌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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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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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重点目标市场开展1-2场茶企-经销商供销专场对接会等宣传活动。
(县茶产业协会协助实施);投放新媒体、高铁、电视等广告,开展网络营销和网络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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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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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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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参加各类展示、展销(县茶产业协会协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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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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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绿色及以上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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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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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主体通过绿色及以上认证的,奖补1万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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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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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SC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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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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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主体通过SC认证的,奖补3万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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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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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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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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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县茶产业协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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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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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县茶产业协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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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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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产业从业人员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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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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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技术培训、组织实践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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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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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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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园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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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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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总投保费用的75%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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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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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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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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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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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县茶产业发展办公室对奖补项目进行适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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