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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2000R/202303-00015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计划安排】郎溪县审计局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3-28 发布日期: 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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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计划安排】郎溪县审计局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3-28
发布日期: 2023-03-28
【计划安排】郎溪县审计局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发布时间:2023-03-28 11:30 来源: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委第十四届五次全会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准确把握时与势,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立足经济监督,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保障“十四五”规划有效实施,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区域发展战略,促进暖民心行动各项政策落实落细,推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郎溪建设新篇章贡献审计力量。

二、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党中央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全省审计“一盘棋”,以更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做到党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审什么。围绕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牢牢把握“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坚持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做到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全面辩证地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客观审慎作出评价和结论,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四)坚持守正创新统筹推进。加强审计工作领导,科学统筹审计力量,推进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更好发挥大数据审计作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融合,加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问题的审计监督,实现“一审多果”,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五)坚持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各项要求,把推动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各项审计中都把审计整改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压实整改的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责任和督促检查责任,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维护审计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具体审计项目

2023年计划安排5类28个审计项目。具体如下: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按照“专项审计”和“项目化”方式组织实施,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等,安排政策落实审计项目4个。按季度形成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报告报送县政府,抄送市审计局。

1.“老年助餐”“安心托幼”暖民心行动专项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进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建设,有效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妥善解决婴幼儿入托难、入公办园难、家长按时接娃难等为目标,重点关注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幼儿园和托幼机构建设、财政补助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

组织方式:本项目作为第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项目。审计时间:2023年2月开始审计,3月下旬前完成。

2.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专项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完善救灾资金管理体制、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保障为目标,重点关注2022年度中央和省等各级财政安排的救灾资金,包括中央和省财政安排冬春救助资金、洪涝灾害救灾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和绩效管理等情况。

组织方式:本项目作为第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项目。审计时间:2023年4月开始审计,6月下旬前完成。

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专项审计调查(市定)

审计目标: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切实提高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水平,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目标,反映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建设用地、工业低效土地现状及全域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揭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促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推动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组织方式:本项目作为第三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项目。审计时间:2023年5月开始审计,8月20日前完成。

4.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促进“小田”变“大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项目建设运营、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建成后管理管护、耕地保护利用等情况,推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县。

组织方式:本项目作为第四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项目。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具体组织方式根据审计署工作安排。审计时间:2023年9月开始审计调查,11月底前完成。

(二)财政审计

安排财政审计项目5个,其中县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个、县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项目4个。

5. 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重点关注“四本预算”执行、财政资源统筹、财政支出政策落实、零基预算改革、重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省县两级财政资金支持暖民心行动、科技创新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绩效、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决算草案编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情况。

组织方式:审计局财政和信息化审计股牵头实施,对县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审计。审计时间:2023年3月开始审计,8月上旬完成。

6. 2022年度县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部门零基预算管理和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草案编制、预算绩效、财政存量资金、国有资产以及政府采购等管理、政务信息化建设、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以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县委实施细则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牵头组织,在对县级一级预算单位数据分析全覆盖的基础上,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县住建局、交运局、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司法局4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23年2月开始审计,8月底前完成。

(三)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有关要求及县委组织部意见建议,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2个,共对14名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其中: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个(4人)、县直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9个(9人),接受市审计局授权对县人民法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个(1人)。

7.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推进落实省暖民心行动、科技创新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绩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管理使用、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牵头组织。对毕桥镇、梅渚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审计。审计时间:按照审计项目计划表时间组织实施,11月底前全部完成。

8. 县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牵头,组织局机关有关股室对县住建局、司法局、交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招商合作服务中心、总工会、老干局、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等9个部门(单位)9名现任或原任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时间:按照审计项目计划表时间组织实施,11月底前全部完成。

9. 县人民法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按市局统一要求开展交叉审计。审计时间:2023年7月开始审计,10月底前完成。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根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及省委组织部意见建议,安排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1个。

10.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推进实施、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资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履行、资源环境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

组织方式: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组织实施,对梅渚镇党委书记丁祖华同志、镇人民政府镇长姚大江同志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结合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

审计时间:2023年7月开始审计,11月底前完成。

(五)公共投资审计

安排县级公共投资审计项目6个。

11. 公共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5个(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环境保护、投资绩效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心组织实施,对S202溧张路改建工程3、4合同段、县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及附属配套工程、“一地六县”专精特新展示中心及配套项目装饰装修EPC工程、县疫情防控隔离点建设项目、静雅二期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开展审计。审计时间:2023年3月开始审计,12月底前完成。

12.公共投资项目跟踪审计1个(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项目审批、建设程序、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全面摸清公共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

组织方式:由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心组织实施,对锦绣湖片区智能制造科创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审计时间:2023年6月开始审计,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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