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3-07-01 10:25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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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本年度我县“三新”技术暨化肥施用定额制示范主体遴选 由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发布申报通知,各乡镇(街道)根据通 知和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区域生产基础较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 种植主体申报,农业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申报情况和有关要求遴选确定示范主体与示范补贴内容。
二、政策依据
根据《郎溪县2023年耕地建设与利用暨化肥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计划对机械施肥配套的缓释肥料、专用配方肥料,冬闲田种植绿肥的种子,商品有机肥料等予以适当补贴,总补贴资金24万元(本次每个示范主体单项补贴不超过1万元)。
三、补贴标准
对机械施肥配套的缓释肥料、专用配方肥料,冬闲田种植绿肥的种子,商品有机肥料等予以适当补贴,每个示范主体单项补贴不超过1万元。
四、补贴范围
肥料补贴:对我县2023年在水稻、小麦、油菜等主要农作物生产中采用了侧深施肥、种肥同播等机械施肥技术所配套施用的缓释肥,配方肥进行适当补贴,补贴主体亩施肥总量小于区域定额制范围内,亩产高于区域平均水平,技术应用面积不少于200亩。
绿肥种植补贴:对我县2023年利用冬闲田种植紫云英等
绿肥种植(用于翻耕还田)的,对紫云英种子和机械施肥所配套的专用肥给与适当补贴,播种面积不少于80亩。
有机肥采购补贴:对我县2023年茶叶、水果和蔬菜等园地作物,应用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落实践行化肥施用定额制成效特殊的种植主体给与适当的商品有机肥采购补贴,茶叶播种面积不少于100亩,蔬菜水果不少于50亩。
五、重点工作
(一)主体谨选:示范主体遴选是示范建设的基础,主体遴选务必突出公平公正公开和示范成效原则。营造学科学,用科学的科学氛围,形成工作合力。
(二)成效监测:在补贴示范区域,选择基础设施相对较好、田间排灌方便、面积在2亩以上的田块作为定位观测田,定期观测项目实施效果。监测点统一设置2个处理,即:(1)常规处理(普通管理);(2)示范种植(示范管理)。适时组织搞好田间测产,并于示范前后,统一采集耕层土壤测试土壤有机质、pH、全氮、有效磷、速效钾,以此综合评价示范实施效果。
(三)宣传培训:结合本次项目建设和新型农民培训等项目,主管单位组织示范主体和相关部门采用开现场会,举办培训班,矗立展示标牌,横幅标语、技术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示范展示技术应用成效。营造推广应用科学施肥技术的良好氛围。
六、补贴方式
在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的统一部署下,由县土肥站负责组织实施。负责项目具体实施技术指导服务、宣传培训,选择典型地块定点观测技术应用效果、记录相关数据。
县农业服务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开展示范督查和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新”技术暨化肥定额制技术应 用示范补贴工作由土肥站牵头,在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统一领导 下组织实施,郎溪县耕地建设与利用暨化肥减量化工作项目技 术组负责示范技术服务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在关键时节开展工作督査,接受群众监督,保障示范成效。
(三)强化技术管理:在农作物播种、水肥管理,田间病虫草害防控等关键时节积极开展技术服务指导。
八、办理时限
(一)2023年7月。郎溪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发布水稻侧深施肥主体补贴申报通知。
(二)2023年9月-12月。完成相关验收和补贴工作。
九、政策咨询电话:0563-7024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