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毕桥镇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所成员单位:
现将《毕桥镇森林火灾隐患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郎溪县毕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
毕桥镇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及时排查和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有效降低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风险,确保全镇森林防灭火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向好,按照郎溪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郎森防办〔2023〕10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全镇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全力维护森林生态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在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所的领导下,成立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镇森防指副指挥长任组长,镇安检站、自然资源所、公安派出所负责人为副组长,镇防火办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实施。
三、行动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12月15日。
四、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包含森林火灾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两个方面,旨在逐步化解风险隐患,解决野外违规用火险情多发的顽疾,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一)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林业局森林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置)、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等方面对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在全面治理的基础上,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以林缘地带、公路两侧、城镇周边以及易燃易爆设施等为重点,特别是加强对各类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和林区油气管道、爆材库、储油库、危化品库、加油站、液化气站、输配电站、文博单位、在建工程等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到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重点打击林区森林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违规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森林防火期及高火险天气时在森林防火区内烧田埂、杂草、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及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花炮,林区公墓及公墓以外的散坟孤坟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及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专项行动摆上议事日程,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镇森防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落实林业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应急管理部门扑救责任、公安部门火案查处责任、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隐患台账。村、社区分别建立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台账。运用“一单四制”工作法(隐患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对排查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期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长期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镇政府将专项行动作为2022年森林防灭火督查重要内容予以检查督办。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过通报等手段督促整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火灾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工作调度。自6月起,每月20日前各村、社区向镇森防指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工作和总结(含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和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表)。镇森防所办公室每月定期通报行动进展,加强工作调度,确保专项行动成效。
(五)强化警示教育。坚持依法治火、依法管火,强化执法力度,加大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形成强大威慑作用,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探索建立违规用火有奖举报制度,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六)加强信息报送。自然资源、公安派出所、安监部门及时向镇森防所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做法、经验、成效。
联系人:周千武 联系电话:15556309199
附件:1.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镇级)
2.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村级)
附件1
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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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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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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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检查组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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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人员数量(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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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火灾隐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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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整改通知书(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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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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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火灾隐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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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案件数量(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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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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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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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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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破获案件数量(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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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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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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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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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处理和教育人员(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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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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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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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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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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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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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劝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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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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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问责人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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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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