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 2023 年慢阻肺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案
依据《安徽省慢阻肺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实施方 案》文件要求,我县于 2023 年开展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 筛查干预能力提升项目。为逐步提高 35 岁及以上人群肺功 能检查率。经研究,拟在纳入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试点 开展 35 岁及以上人群肺功能筛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筛查对象
辖区内 35 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二、筛查任务与时间
( 一)项目任务
纳入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要完成不少于 30 例的筛查任务。
( 二 )时间进度安排
2023 年 1 月-12 月完成筛查任务。
三、筛查工作内容
(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实际制 定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合理、优势互补,保证工作质量。
( 二)开展肺功能筛查。各地可通过健康体检、专项调 查、 门诊、家庭访视等途径对 35 岁及以上人群进行慢阻肺 高危人群筛查;若筛查对象 FEV1/FVC<0.7,再进行肺通气功能及支气管舒张试验明确诊断或转诊。
(三)健康管理。1.健康教育。对一般人群开展慢阻肺 防治知识及健康教育指导。2.随访管理。对于 FEV1/FVC<0.7 的筛查对象,应在一周内随访其转诊及诊断情况。并将明确 诊断的患者纳入管理,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指导,进行定期随访。
(四)数据管理。利用安徽省基层呼吸系统早期筛查干 预能力提升平台开展筛查、问卷调查、身体测量及随访管理, 并将肺功能仪自带信息系统将筛查数据同步上传到安徽省 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云平台。同步上传 内容包括检测模块信息和问询模块信息,各单位要确保数据准确和安全。
(五)质量控制。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指定专人对调 查问卷、肺功能筛查及随访等各类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 行严格把关,确保录入信息平台的信息真实有效;县人民医 院及时开展技术指导、抽查复核,医院专家应对肺功能报告进行评价,确保筛查质量。
四、职责分工
1.纳入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落实筛查工作,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合理;制定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有效应对。
2.县级疾控中心联合县人民医院对筛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抽查复核。
3.县卫健委对筛查工作进行全程了解、适时督导、年终考核。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落实,严格质量控制。 同时注重筛查过程中资料收集,包括亮点工作及群众满意度 等方面,做好经验总结, 以便后期推广应用。工作总结及相 关资料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前报送至 1595518752@qq.com,
联系人:钟福瑞,0563-7021936。
附件:纳入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