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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825H/202405-00015
组配分类: 学前教育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郎溪县建华幼儿园(含幸福佳苑、北港绿园两所分园)2024年秋季小班招生工作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5-10 发布日期: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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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学前教育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郎溪县建华幼儿园(含幸福佳苑、北港绿园两所分园)2024年秋季小班招生工作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5-10
发布日期: 2024-05-10
郎溪县建华幼儿园(含幸福佳苑、北港绿园两所分园)2024年秋季小班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10 16:30 来源:县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做好建华幼儿园2024年秋季小班招生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幼儿园工作规程》《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免试的原则。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条件、范围

(一)招生对象

出生日期为202091日—2021831日年满三周岁且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范围、条件

1.招生范围:宁芜路以西郎步街道下辖主城区的中港、建平、中山、北港四个社区内的适龄幼儿。

第一批次:在招生区域内,幼儿户口与其法定监护人(第一法定监护人为父母)的房产证均在招生区域内若祖孙三代同住,幼儿父母需提供无房证明)。北港绿园分园和幸福佳苑分园住户可凭房产证或拆迁安置协议进行预约登记。政策性拆迁凭拆迁协议和主城区户口进行预约登记。

第二批次:幼儿户口在招生区域内,或幼儿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在招生区域内(政策性拆迁可凭拆迁协议进行预约登记

2.政策照顾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下列情况之一可直接按政策入园,不占用招生计划名额。

①符合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和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中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等。

②本县户籍纳入常住管理且子女落户本县的家庭(同一对夫妻),依法生育的三孩。

③正在援疆援藏的干部、人才子女。

④县政府引进人才子女。

以上四类人员由个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相关单位联合审核认定。

三、招生计划

 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按照学区划分,同一个幼儿只能在一个园预约登记,若同时在郎川幼儿园登记,将取消入园资格。

幼儿园

招生计划

备注

总园

180

6个小班幼儿

幸福佳苑分园

60

2个小班幼儿

北港绿园分园

60

2个小班幼儿

 

四、招生方式

幼儿园面向社会分批次公开预约登记报名。若登记报名人数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第一批次预约满额或空余学位低于5%,将不再开放第二批次预约。空余学位全部收回,不再招生。

若空余学位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5%,在一周内面向第二批次招生,若第二批次预约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摇号方式按计划录取。

五、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510日起,通过郎溪融媒、郎溪论坛网站、郎溪教体及郎溪县建华幼儿园公众号、街道和社区门前张贴公告等方式,公开向社会发布招生工作方案和相关信息。

(二)预约信息登记和资格审查

第一批次预约登记时间62日至64日(逾期不予补报)8:30--11:0014:30--17:00

第二批次预约登记时间:69日至611日(逾期不予补报)8:30--11:0014:30--17:00

预约地点:建华幼儿园总园综合楼一楼东

幼儿监护人需填写《建华幼儿园幼儿信息登记表》,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所登记报名的幼儿园现场提交并接受资格查验(原始证件用于审核,复印证件由幼儿监护人签名后交幼儿园备案),查验合格,通过资格初审。逾期未提供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如提供虚假材料,一旦查出,将取消报名入园资格。

(三)名单公示

612日至14日对通过资格初审,符合报名登记、摇号条件的幼儿名单进行公示。

(四)录取方式

1.预约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所有登记幼儿直接录取。

2.预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通过摇号方式录取。

3.摇号时间为622日,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督学、幼儿家长代表、新闻媒体对摇号现场和过程进行监督。通过摇号产生的拟录取名单于623日至625日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进行补位录取。

六、招生纪律

参与招生的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招生政策,严守招生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纪律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

(一)本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郎溪县建华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

总园:0563-7013068    

幸福佳苑分园:0563-7013072

北港绿园分园:0563-7013885

(三)招生监督电话

县教体局基教科 0563-7031011  

县教体局监察室 0563-7031015        

郎溪县建华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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