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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学前教育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郎政办秘〔2024〕44号
成文日期: 2024-06-04 发布日期: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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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学前教育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郎政办秘〔2024〕44号
成文日期: 2024-06-04
发布日期: 2024-06-05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5 17:06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郎溪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业经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施行。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4

 

 


郎溪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普及普惠水平,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和《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教秘督〔202016)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普及普惠”的工作思路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总体目标

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落实政府保障措施,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推进学前教育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提升幼儿教师素质,规范办园行为,促进公民办幼儿园、城乡幼儿园协同发展,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均衡发展、体制顺畅、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达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长效机制,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各项指标达到安徽省督导评估要求和教育部认定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布局调整结构。统筹做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持续加大公办园学位供给。一是科学规划布局,加强城区和重点乡镇公办园建设。充分考虑我县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加快第三幼儿园建设进度,提升新发、梅渚、十字等镇公办园的办园条件,化解城区“大班额”和增加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确保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二是确保每个镇公办中心园“一镇一园”全覆盖,在建平镇南丰中心小学和飞鲤镇中心学校进行公办中心幼儿园改建工程,确保2024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三是20258月底前完成十字镇第一幼儿园、梅渚镇定埠幼儿园2所公建民营园转办公办园。

(二)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公办幼儿园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镇(街道)以及村(社区)的作用,加大对农村幼儿园支持力度。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进行事业单位登记。

(三)健全教师队伍保障机制。一是加强教职工配备。为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师〔20131号)要求,幼儿园应根据服务类型、幼儿年龄和班级规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任教师和保育员。按照《关于创新体制机制 加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的意见》(皖编办〔2020272号)要求,探索创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法”,统筹考虑办园规模和幼儿园类别等因素,保障园长等重点管理教学人员用编。建立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公开招聘、内部调配、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二是加强教师待遇保障。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妥善解决公办园非在编专任教师“同工同酬”问题,参照本县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三是加强教师能力提升。严格教师准入制度,新聘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实现幼儿教师全员持证上岗。进一步提升幼儿教师学历层次和专业化水平,新进教师要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实施幼儿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完成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幼儿园教职工师德考核制度,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幼儿园及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四)着力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严格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规定,幼儿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规律,坚持保育教育结合,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方式,确保无“小学化”现象。落实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完善分层次、分类别的教研指导体系。开展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发挥各镇(街道)公办幼儿园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作用,提高农村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促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开展幼儿园督导评估,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幼儿园督导评估标准,对幼儿园进行评估认定和分类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郎溪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组,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准施策,抓好落实。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推进郎溪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开展。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教体、机构编制、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督查督导。将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对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评价,如因辖区内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全县创建工作,则对该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针对办园方向、办园条件、教师队伍、园所管理、保教质量、安全稳定等重点工作定期开展督导评估,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广泛宣传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着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郎溪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组名单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郎溪县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1

 

郎溪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组

名单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长: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中厚  县委副书记

谢如龙  县委常委、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员:    县政府办主任

王锁华  县政协副主席、县教体局党工委书记

            徐阿存  县教体局局长

                县委编办主任

            李齐彬  县发改委主任

            夏来宝  县公安局副局长

            徐经河  县财政局局长

            邹红青  县人社局局长

            王有文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周光辉  县住建局局长

    县卫健委主任

魏金海  县应急局局长

黄开志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常竹军  县审计局局长

            县妇联主席

宗晓明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建平镇镇长

    十字镇镇长

吕顺玲  涛城镇镇长

姚大江  梅渚镇镇长

罗朴乐  新发镇镇长

    飞鲤镇镇长

    毕桥镇镇长

刘培帅  凌笪镇镇长

         姚村镇镇长

    郎步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朝伟  郎川街道办事处主任

    钟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徐阿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做好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迎接督导评估各项日常工作。今后,因人事变动或人员职务调整,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组人员组成由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人员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领导组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县政府办: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纳入县政府议事日程;督促各镇(街道)、各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及时通报情况,协调处理重大问题。

县教体局:具体协调落实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及各幼儿园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

县委编办: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学前教育教师编制,积极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做好幼儿教师编制保障工作,逐步达到编制标准。

县发改委:负责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纳入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教体、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幼儿园建设项目资金。负责核定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同时做好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工作。

县公安局:加强幼儿园治安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指导和监督幼儿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幼儿园开展法治教育;协助教育部门、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加强校车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县财政局:负责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重点调度新建幼儿园;落实好幼儿园教师绩效工资政策。

县人社局:负责幼儿教师招聘,在教师职称、岗位设置等方面向学前教育特别是农村薄弱幼儿园倾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先保证教育项目的建设用地,保证教育用地项目的正常审批,减免教育项目用地费用。

县住建局: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幼儿园基建工程的有关费用;依据国家标准,落实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职责;指导和监督幼儿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县卫健委: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防疫和保健工作指导,宣传普及疾病预防知识,指导幼儿园落实疾病预防措施。

县应急局: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安全防范、检查、整治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教育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管加强对幼儿园收费工作监管,负责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校园内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污水防治与大气污染防治等监督检查和整治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做好公建民营幼儿园转办前资产评估的审核工作。

县妇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参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前教育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科学指导家庭教育。

县融媒体中心:加强郎溪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及相关政策宣传。

各镇(街道):负责做好辖区内无证园整治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入园工作,负责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支持幼儿园建设与提升,确保辖区内幼儿园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认定。

 

 

附件2

 

郎溪县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结合国家、省和市发展学前教育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全县学前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解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全面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安全优质发展,决定建立郎溪县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徐阿存  县教体局局长

    员:胡骏海  县发改委党组成员

夏来宝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海兵  县财政局党委委员

       张理敏  县人社局副局长

                  县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

主任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夏以旺  县住建局副局长

           县卫健委副主任

    县应急局副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管理股股长

           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

       宗文群  县审计局副局长

       陈小飞  县妇联党组成员

           县融媒体中心党组成员

        建平镇副镇长

王凌霞  十字镇党委委员

陈叶寒秋 姚村镇副镇长

袁玉峰  毕桥镇副镇长

    飞鲤镇党委委员

王代民  涛城镇党委委员

倪素娟  凌笪镇副镇长

    梅渚镇副镇长

       汪文静  新发镇副镇长

奚德网  郎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汪宏保  郎川街道党工委委员

陈颖楷  钟桥街道党工委委员

付开兆  县教体局党工委委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付开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1.统筹协调全县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学前教育政策措施,制定工作目标任务和计划并组织落实。

2.研究解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

题,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建议。

3.负责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指导,督促学前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研究确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视情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根据会议议题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

2.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联席会议研究,按程序报批并印发执行。

3.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的落实,其他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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