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基层政务公开> 保障性住房> 配给管理> 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630P/202412-00041
组配分类: 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郎溪县住建局2024年公租房申请受理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2-12 发布日期: 2024-12-12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630P/202412-00041
组配分类: 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郎溪县住建局2024年公租房申请受理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2-12
发布日期: 2024-12-12
郎溪县住建局2024年公租房申请受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2 17:16 来源: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开展常态化申请受理审核工作,采用实物配租和货币化租赁补贴两种方式保障,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为符合保障条件的城区最低收入、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方式:申请人必须以家庭的形式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无特殊情况的不得跨代际关系;
申请程序:我县城区居民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稳定外来务工人员凭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
申请人如实填报申请表,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受理时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常态化受理)

服务内容

公租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审批(不收费)

许可依据

郎保组〔2024〕2号

受理机构

镇、社区

受理地点

各镇、县城区开发边界范围图

申报条件

(一)低保

(二)低收入。

(三)中等偏下收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办事程序

1、受理:我县城区居民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稳定外来务工人员凭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                                            2、初审和第一次公示。街道办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等状况提出初审意见

3、审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家庭成员的住房状况是否符合保障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4、第二次公示和登记。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由县房地产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在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

1、公租房申请表

2、所有家庭成员居民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

4、工作、收入和社会保险费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6、诚信承诺书、同意核查家庭经济状况和房产情况授权书

咨询监督电话

0563-7021977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杏彩体育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