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属学校,局机关各股室(中心):
为庆祝建国75周年和第40个教师节,进一步展示我县教师队伍良好的职业形象和崇高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于今年教师节前夕开展郎溪县第二届“十佳教师”“十佳教育工作者”暨首届“十佳班主任”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师德第一标准,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
2.坚持突出工作实绩和贡献,学科成绩有目共睹、社会公认;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程接受监督;
2.坚持崇尚一线,评在一线,面向教育教学工作一线。
二、评选对象
参评对象需有5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其中,“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推荐评选对象为校(园)一线专任教师,“十佳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对象为校(园)中层正职及以上管理干部(含机关工作人员)。已获得以上荣誉的教师及校(园)长,原则上不再参与此次评选,事迹特别突出、成绩特别显著的,可继续申报参评。
三、评选人数
“十佳教师”10名,“十佳教育工作者”10名,“十佳班主任”10名,每名参评对象只能选报一项。
四、评选机构
县教体局成立评选领导小组,组织领导评选工作。
组 长:王锁华
副组长:徐阿存
成 员:万有宝 徐忠俊 沈燕华
王能强 付开兆 夏慧琴
评选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人事科,方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五、推选条件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品德高尚,成绩突出,师生群众高度认可。
(一)十佳教师推选条件
1.品德为上。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自觉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要求;
2.成绩为先。坚守教育教学一线,恪尽职守,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3.全面为本。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
4.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十佳教育工作者推选条件
1.爱岗敬业。一心扑在工作岗位,勤勉踏实,求真务实,无私奉献,品德高尚,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良好形象;
2.成绩突出。严格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努力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深受群众好评;
3.开拓创新。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认真钻研业务,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在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十佳班主任推选条件
1.热爱岗位。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关爱、尊重和理解学生,班级管理民主和谐,与家长、任课老师有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和谐,赢得广大师生、家长的信赖和敬佩。
2.管理卓越。在班级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并形成鲜明的文化特色和良好的班风。所带班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有先进的育人理念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在班级管理方面有独特的见解及方法。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在后进生转化方面成绩突出。
3.示范带动。能够积极帮助和带动中青年班主任不断发展。
4.任教以来,有3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且现仍在班主任岗位上,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凡有下列师德师风问题之一的(请各申报学校从严把关),不得申报:
1.政治素质不高,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品德品行不高,在群众中口碑差,负面影响大的;
3.组织或实施高价、大规模有偿补课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歧视、侮辱学生的;
5.在招生、择校分班中充当中介“黄牛”,收取家长钱财和“好处费”的;
6.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研科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的;
8.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宜申报的。
六、评选流程
(一)宣传学习
各单位组织教职工学习文件,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二)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
1.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按照评选条件,对参评者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选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向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出具推荐报告。
2.单位推荐报告和个人参评材料于2024年8月10日前上报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个人参评材料包括:《申报表》一式两份(张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双面打印),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以上,双面打印)5份,个人简要事迹(300字以内)5份,上述材料电子稿报教师管理中心汪静处;能证明自己业绩的佐证材料(获奖文件,获奖证书或其他荣誉证书要提供经相关部门验印的复印件),打印好目录并装入文件袋(文件袋外打印并粘贴单位名称、姓名、参评类型)。
(三)组织评选
在评选领导组领导下,成立评选委员会,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选,确定拟表彰人选,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局党工委讨论通过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并公布。
六、宣传表彰
1.2024年9月,在庆祝第40个教师节期间,县委、县政府对“十佳教师”“十佳教育工作者”和“十佳班主任”获得者进行表彰。
2.对“十佳教师”“十佳教育工作者”和“十佳班主任”获得者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七、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十佳教师”“十佳教育工作者”和“十佳班主任”推荐评选工作,要加强领导,大力宣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2.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推荐评选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严明纪律,谁签字谁负责,谁盖章谁负责,要真正把思想表现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反响好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推选上来。
3.参评人员要实事求是,提供材料要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
郎溪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