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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医保监管
发布机构: 县医保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近期两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违规问题处理的通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1-29 发布日期: 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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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医保监管
发布机构: 县医保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近期两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违规问题处理的通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1-29
发布日期: 2023-11-29
关于近期两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违规问题处理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1-29 11:32 来源:县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医保综〔202320

 

关于近期两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医保

违规问题处理的通报

 

各定点零售药店,县医保中心:

近期,我局在日常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时发现,两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医保违规刷卡、职工门诊统筹违规支付等问题。经研究,现对相关药店作出如下处理:

一、郎溪县康泰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允许参保职工将个人账户余额预存至药店会员卡并可支付非医保药品的问题。根据《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九条规定,决定中止该药店服务协议1个月(中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28日),不予支付违规基金2536元,并约谈药店负责人。

二、宣城养天和润霖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北大街店为 我县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该药店药师未按规定审方、验方销售药品,并按照职工门诊统筹待遇政策与参保职工结算。根据《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2版)》第五十九条和《安徽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补充协议(试行 )》第三条规定,决定中止该药店服务协议1个月(中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28日),不予支付违规基金91392.44元,并约谈药店负责人。

以上被中止服务协议的两家定点零售药店要在中止期满前7个工作日内向县医保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验收整改合格后恢复医保结算关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整改,并取消基本医保定点药店资格。其他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引以为戒,对照做好自查自纠,严格按照服务协议约定,规范经营管理,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

    联系人:戴修强、李玲,联系电话:0563-2752776。

 

 

 

郎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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