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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825H/202410-00048
组配分类: 民办教育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开展2024年郎溪县新时代“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宣传推介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教职成〔2024〕16号
成文日期: 2024-10-28 发布日期: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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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民办教育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开展2024年郎溪县新时代“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宣传推介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教职成〔2024〕16号
成文日期: 2024-10-28
发布日期: 2024-10-28
关于开展2024年郎溪县新时代“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宣传推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8 14:59 来源:县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有关部署,现就2024年郎溪县新时代“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宣传推介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介对象范围

“百姓学习之星”推介对象:在不同领域、平凡岗位上坚持终身学习、成果突出,并带动更多人参与到学习中来,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励志人物以及长期致力于终身教育领域无私奉献的工作者。重点面向基层员工、社区居民、乡村农民、退役军人,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国籍为中国籍,无不良行为记录。一般情况下不推介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征集范围: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依法依规开展的终身学习项目,其实施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中无不良记录。面向社会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在学习型城市建设、学习型组织建设、数字化赋能终身学习、乡村振兴、智慧助老、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项目,已经形成品牌并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推介要向生产、工作一线倾斜,向企业、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街道社区、农村、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队等基层单位倾斜。

往年已获得“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人员和项目不再推介。

二、征集推介条件

(一)百姓学习之星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信念坚定、守正创新。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等方面做出贡献。

3.脚踏实地坚持终身学习,始终保持学习的热情和动力。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创新相结合,学有所成、学有所获、学有所用。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成就,在学习与工作、创业、创新、健康生活等方面成效显著,事迹感染力强。

4.积极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学习,为全民终身学习发挥模范作用。热心服务百姓,带头做实事、好事,群众认可度高,在单位或当地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充分体现党的二十大精神,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具有引领作用。

2.符合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创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场景,积极响应学习者数字化学习需求,能满足当地群众阅读需求,在助力学习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有引领作用。

3.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能够在终身学习领域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具体的项目名称、活动内容与形式、具体措施与保障,取得的成效与影响等。不以单位或院校名称上报。

4.具有稳定性和保障性,活动组织有计划,开展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场所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队伍或志愿者队伍。

5.具有持续性和示范性,能够长期稳定运行,为学习者提供持续的学习支持和服务。应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能够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推广和应用,满足学习者需求,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坚持终身学习,推动更多的群众在参与终身学习活动中真正享受到学习带来的快乐和积极作用。学习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有关要求。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应不少于1年。参与学习人数每年不少于500人次(线下)或1000人次(线上)。

三、推介和展示方式

(一)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4年1119日前,将拟推荐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材料(文字、视频、图片、教学资源)报送县教体局。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相关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一式2份(见附件1)。

2)个人照片2张(电子版,其中一张为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要求:jpg格式的文件,单张图片文件不小于5M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中主元素要清晰)。

3)视频资料(鼓励提交,技术要求:MP4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视频时间4-5分钟)。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相关材料

1)《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一式2份(见附件2)。

2)近年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和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电子版,3-5张,不低于1MB)。

3)视频资料(鼓励提交,技术要求同上)。

四、加强组织领导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宣传推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细化落实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提升宣传推介质量。要严格按照推介条件和程序,做好“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征集推介材料提交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评审及奖项设置

本次遴选活动由县社区教育中心负责承办,对遴选出的“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由教体局颁发证书、县社区教育中心提供奖品。其中择优推荐到市级,作为明年申报省级“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重点对象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云峰,电话:05637031019;

电子邮箱:1813686304@qq.com

 

附件:1.“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

 

 

2024年10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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