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渚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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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9648/202412-00037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梅渚镇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消费提示】拒绝购买“特供酒” 共创放心消费环境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2-27 发布日期: 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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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梅渚镇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消费提示】拒绝购买“特供酒” 共创放心消费环境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2-27
发布日期: 2024-12-27
【消费提示】拒绝购买“特供酒” 共创放心消费环境
发布时间:2024-12-27 09:42 来源:梅渚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大消费者朋友们:

你们好!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名目繁多的所谓“特供酒”,这些产品打着“特殊渠道”“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的旗号,吸引消费者的眼球。但实际上成本低廉,质量无法保障,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此,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认清“特供酒”的本质与危害。市场上声称“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的酒类产品都没有授权,属虚假宣传,是假冒商品。不法商贩低价购入小酒厂的散装白酒,再订购包装盒、纸箱、酒瓶、手提袋等材料,转手通过非法渠道以几百元或几千元高价进入市场以次充好,食品安全和质量无法保证,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滋长社会不良风气,严重损害国家机关、人民军队的声誉形象。

警惕“特供酒”的宣传陷阱。不法商贩往往利用消费者对“特供酒”的误解和好奇心理,进行虚假宣传。他们可能通过广告、社交媒体等途径,宣称自己的产品具有某种特殊身份或背景,高价示人,制造一种档次立升的假象,用以满足部分消费者迷信“特供”的心理,吸引消费者购买。消费者在面对这类宣传时,应保持警惕,不轻信、不盲从。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酒类商品。消费者购买酒类商品时要从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的正规专卖店、商超、市场购买,不购买来源不明的酒。同时,消费者应注意查看商品的包装和标签,确保购买的是正规产品,并向商家索取发票或购物凭证。

发现违法线索请及时举报。“特供酒”不仅撑不起面子,显不了身份,还让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造假牟利。广大酒类经营者和消费者应自觉抵制“特供酒”,发现酒类产品含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内容的标识或广告时,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举报热线,共同维护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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