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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郎溪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8-13 09:02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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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物业小区的管理,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1.制定出台了《郎溪县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郎溪县城区物管住宅小区考核办法》,建立了企业信用评定制度,信用信息评定结果与物业服务企业评优评先、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等挂钩,倒逼物业服务企业主动依法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严格物业企业的准入和退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管理,规范物业企业招投标行为,拟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引导小区业委会(物管会)依法依约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今年监督指导郎川印象项目完成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并对中房东郡、香溢茗园小区物业完成清退。

2.健全物业矛盾纠纷三级调解机制,安排专职调解员下沉到街道靠前调解,截止6月底,成功调解40起物业纠纷。针对小区业委会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了解少等问题,加大专题业务培训,普及物业管理常识。2024年邀请物业行业专家对街道、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成员共计开展20批次业务培训。

3.不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质量,降低业主缴纳物业费抵触情绪。探索实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第三方监管制度,稳步推进代收物业服务费国有统一缴费平台的建立,开设监管账户,将物业服务费拨付与考核结果挂钩,推动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市场调节机制。

4.制定《关于建立县城区住宅小区质量问题快速处置机制的通知》,建立县城区住宅小区质量问题快速处置机制,已在郎川府小区先行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实行房屋质量保修期届满前函告制,定期通报,一般质保期届满前三个月告知属地要求及时排查质量问题。明确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处理主体,优化处理程序流程,缩短处理时限,有效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5.开展专项行动,解决突出问题。借鉴芜湖、常州等地先进做法,研究地下车位产权登记、小区停车管理、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等方面难题。组织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物业不履约行为查处、物业收费价格、基础设施建设、地下停车整治等6个专项行动,对郎川府、翰林苑等12个问题较多的小区组建专班驻点办公,限时整改。在“大排查”基础上,系统性开展房屋质量等各类专项排查,坚持开展“社区书记+项目经理接待日”活动,截止6月底前,有效化解矛盾261个。针对突出问题,将统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项目及第三方运营项目,合理化解重点、难点问题。

6.注重宣传引导,完善公开制度。不断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物业管理新理念,强化业主的主人翁意识。一是开展政策宣传。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物业相关政策法规,通过在小区内设立了公共设施使用宣传栏和在业主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发布宣传信息,全面普及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知识。二是制作展板、手册等宣发物品,在小区内广泛开展物业相关知识、法规宣传,及时发布物业管理和小区管理信息,引导业主自觉抵制不良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畅通业主投诉、举报渠道,明确各部门投诉电话及具体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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