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制定的各项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作政务信息,主动服务,积极响应社会民生发展需求,高标准、严要求、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年度报告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yangjiancai.com/)制度指南公开年报中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学后北路117号,邮编:242199,电话:0563-7012501,电子邮箱:lxgtzwxx@163.com)。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立足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具体工作情况,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加强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我局共发布政府信息763条,其中文件10件;受理依申请公开办件5件,全部已办结;梳理确定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等24个类别领域,公开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基层政务公开等重点领域相关信息363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各类信息公开办理中,我局始终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责任感和敏锐性,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查找差距与不足,虚心借鉴先进经验,多次赴市局、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请教学习;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在网上公布依申请公开条件及流程,积极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方面信息公开,并对依申请公开事项,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对接,充分了解申请人诉求,使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更全面、准确,依法妥善做好相关工作。
今年共受理信函依申请公开5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均为法律服务机构邮寄的公开申请,且并非我局职能范围信息,皆妥善处理,告知申请人具体信息公开部门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系统内政务信息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二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前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同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三是坚持参加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的培训活动,坚持学习运用新技术手段不断降低政务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以政务信息管理的现代化,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代化。
(4)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的要求不断进行优化完善,更为直观的板块内容,更为实用便民的栏目设置。2020年度网站累计访问量3.8万余人次
有效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和新媒体平台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市县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的要求,进行全面摸底自查,逐一开展清理整改,并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每周检查通报信息更新和留言办理情况,确保现有各类政务新媒体平稳有序运行。
扎实做好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双公示”,强化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网”联动机制,集中全面展示服务清单、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服务结果等信息,线上政务服务大厅与线上大厅发展相融合,切实打通政府服务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
(5)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和工作职责变更,适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和党组书记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局办公室,明确各二级机构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统筹推进力度。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多次在会议上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2、强化督促推进。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作为各个二级机构目标考核内容,列入责任落实清单,强化日常检查。在做好日常更新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和省厅测评情况,迅速将存在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至各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加强督促,补差补缺,确保按时按质整改到位。同时,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局设立政务公开工作专员并多次组队去县政府信息办学习交流。
(6)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我局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自学新条例、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新条例的相关培训学习,还通过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等,组织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同志及专员学习新条例。并要求以新条例的学习为契机,以学促进,提高认识,增强本领,推动业务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
(7)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根据《2020年宣城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文件精神,我局已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了不动产登记 “综合窗口受件、一套资料传递、一次性收费、一个窗口发证”的“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模式,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明显提升。
2019年8月,升级助企措施,提供全程服务。对涉企不动产登记,开辟“绿色通道”窗口,设立“涉企绿色通道服务”窗口共2个,涉及不动产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2019年10月1日起,我县已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3个工作日,预告登记、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其他登记事项当日办结,当日公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5 | 60 | 6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6 | 121 | 12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5 | 4 | 4 |
行政强制 | 10 | 4 | 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76591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5 | 0 | 5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5 | 0 | 5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5 | 0 | 5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5 | 0 | 5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但对表上级要求,对照群众望盼,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贯彻落实新《条例》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创新方式不够,如缺少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力量有待加强。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勤学多练,持续贯彻落实新《条例》,严格按照新《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三是创新方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