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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郎溪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文件精神,主动做好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回应群众关切,提升了公安影响力和公信力。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公安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市、区)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在政务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488余条,其中政策解读类16条,重大决策预公开8条,精准扶贫7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0条,行政权力运行62条,监督保障类3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县公安局未收到群众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无依申请公开相关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根据警务工作实际,确定牵头警种,明确联络员制度、定期通报制度、考评制度,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实行一事一审。严格落实谁发布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部门领导切实担负起政务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任务和组织开展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我局及时对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补充、完善。新增“精准扶贫”“人事信息”等目录,对所有栏目逐项规范信息发布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更加全面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做好自查整改。每个季度我局都会组织相关人员对照县政务公开办的考核要求,自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制作问题清单,归纳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进行整改。二是强化专项整改。狠抓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问题整改。对照第三方测评公司测评出的问题,在第一时间认真研究,及时与县政务公开办沟通交流,找出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我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不断总结经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压实政务公开责任,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快平台建设和资源整合。明确“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在线服务水平,强化便民服务举措,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诉求。
(七)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为进一步优化县域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业务工作,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领域信息公开,以政务公开促进改革发展。建好自身宣传平台。建好用活“郎溪公安在线”微信公众号、“郎溪公安在线”微博号,强化宣传推广,积极做好外宣工作。加强与各级党政内刊、宣传媒体的联系,积极融入全县外宣工作大格局,结合我局重点工作,积极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和特色。对发布的政务信息,建立信息反馈处理制度,进一步做好回应社会关切工作,加强网络舆情和网民意见建议办理,及时有效办理网民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县公安局通过县长热线、县长信箱等网上服务热线的办理,及时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诉求。截止12月31日,县公安局通过“县长热线”、“县长信箱”等栏目办理网友留言344余件,其中县长热线325件。另外,县公安局还建立健全舆情处置工作会商制度,由各部门警种联合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舆情,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多种渠道及时与网友进行互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郎溪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二是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通畅,与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三是对涉及本部门的有关数据资料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把握不准。接下来,我局将针对这些问题,制定相关落实计划,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宣传力度,强化考核,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做深做实做全,进一步提升公安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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