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城管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00:00
来源:县城市管理局 字体:[大 中 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报告存在疑问,可与郎溪县城管执法局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中港东路华润苏果办公楼4楼,电话:0563-7031501,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六提六促”专项行动要求,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强化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提升公开能力为重点,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按照《县(市、区)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规定,根据省、市、县要求,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完善了公开目录标准,及时升级了局主动公开目录。重点做好基础信息公开,规范公开了领导机构、人事、应急管理、扶贫等目录。加强信息内容保障,每季度根据政务公开办开展的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及不定期开展的专项检查督查,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全面提升了信息公开保障水平,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一定的成绩。
一是推进决策公开。推进执行公开,公开重点任务分解、措施、进展和完成情况等,推进管理公开,推进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公开,推进权力运行结果公开,推进财政资金和扶贫领域信息公开等。
二是加强政策发布与解读。做好政策信息关联公开。将政策与解读、政策条文与原文信息关联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加强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公开对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学习解读信息,并积极拓宽渠道,通过主要负责人解读、图解等多种形式,充分保障了公众对政府制定政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加强政务舆情工作。多渠道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畅通政务舆情收集渠道。主动发布政策解读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受理、回复咨询投诉,认真回应社会关切。通过“12319城管热线”、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发布回应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均按时按质办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对主动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规范。信息公开过程中注重保障隐私,尤其是注意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等重点栏目的隐私保障,强化隐私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做好信息的更新,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四)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将相关信息上传至“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目前运行情况良好。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按照职能划分,将相关责任分配到各股室,并安排专人进行栏目信息报送,由分管领导对信息进行统一审核把关,通过持续完善,有效促进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
(五)监督保障。认真抓好问题整改。每月、每季度接到县政务公开办整改通知后,第一时间将问题反馈到责任单位和股室,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完成时限、标准和要求。列出问题清单,随时向责任单位通报整改进展,一项一项抓落实,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加强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加强考核,分解下达到各部门,并作为部门和个人评优的重要考核条件之一,充分调动各单位积极性,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郎溪县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通过政府网站设立联系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落实《郎溪县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参加我县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会和集中办公,我局不定期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和回应关切的能力。及时更新维护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栏目相关内容。
(七)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城管执法局积极作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结合城管工作实际,破解相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服务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善于筹措,敢于作为,勤于服务,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优化营商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0 | 37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6 | 26 | 66 |
行政强制 | 1 | 6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14759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0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不足: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够,部分股室及二级机构政务公开工作依然薄弱;二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方面还需进一步强化;三是本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二)改进措施: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规范公开各项信息,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全方位提升公开的质量和效果。提升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宣传,不断扩大我局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