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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综合郎溪县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报告存在疑问,可与郎溪县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中港东路写字楼1411室,电话:0563-7029912,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宗旨,努力加强基础建设,坚持标准规范。并按照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落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充分重视信息公开。通过电子政务网站等多种形式,图片、文字、录像等多媒体,及时公开部门职能、政策法规、项目建设、行政执法及其他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并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共上报政务信息91条,全方位多角度地反映了我县商务工作的开展情况,使市、县有关上级部门能及时准确地掌握我县商务工作状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严格政务信息管理。我局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参加了县政府办网站整顿及信息公开建设等培训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网上信息录入、更新和管理工作。
2、多措并举,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一是主动、及时发布或更新信息,形成常态工作机制。二是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履行相应的审核程序后才予以公布。三是严格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的操作要求,规范网上信息的发布;四是积极开展信息清理工作,清理不完整、不规范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我局积极配合政府办升级改版郎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并安排专人负责平台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本部门网站确定一名办公室人员进行维护、更新,依据县政务公开办每月下发的监测表,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五)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项工作培训,及时掌握县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和调整、完善相关栏目及内容。并结合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机制,认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整改工作。每月对照测评要求,及时对更新情况、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跟进,对于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强化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89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比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主动公开信息方面内容还不够完善,公开不够及时。人员方面不稳定,且大多是兼职,流动性大,业务水平也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同时加强培训,提高认识。积极参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业务水平。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切实加大对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监督力度,努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规范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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