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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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3 16:47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现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富裕路71号,电话:0563-7016565,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分管领导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一名。我局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依申请公开等以及答复工作都有条不紊的进行中,总体情况主要包括: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及公开的信息全年共计630条。其中政策决策11条,执行和结果77条,管理和服务162 条,重点领域350条,新闻发布2条,政策解读13条,回应关切5条,监督保障10条。,比较全面及时地更新了我局年度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收到两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已向申请人进行答复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对照历次政务公开检查反馈情况,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一是完成局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按时发布我局规划计划、机构概况、统计数据、预决算和政府采购等信息,持续做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清单和办事服务等信息的调整更新,持续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双公示”和生态环境保护“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二是在信息公开工作中重点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日常管理,保障持续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做好信息的更新,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也杜绝泄密问题的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开展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我局信息公开标准要求,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加强对各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发布平台管理,打通数据壁垒,初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定期对日常信息公开栏目更新情况进行巡查,及时掌握栏目更新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是加强政务公开配合学习。对于政务平台的更新、公开信息的上传、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等工作我局各科室相互配合相互学习,力争保证政务平台信息得到及时、稳定、正确的更新。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对栏目的更新提出要求,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政务公开信息更新频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各类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宣传信息内容有待丰富,时效性和互动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片面性和局部性。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一是强化日常信息公开。及时关注政府网站等平台的运行情况,创新信息内容和风格,常态化自查栏目是否更新、信息是否准确、链接是否可用、要素是否齐全、互动回应是否及时、是否有文字错误等,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二是保证及时更新。原则上每月30日前须完成本月更新任务,如确实没有新的信息可以发布,可发布“情况说明”,确保做到按要求、时限内做好更新工作。三是做好问题整改。每周对“政务公开”板块进行检查,若发现有栏目超期未及时更新,将第一时间通知相关科室及时进行更新,对依申请公开办理的事件及时高质量的进行回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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