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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郎溪县应急管理局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现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郎溪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中港东路写字楼7楼,电话:0563-7028009,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应急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扎实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公开我局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重点领域和基层“两化”领域等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53条,包括政策法规类22条,规划计划类7条,财政资金4条,应急管理类12条,行政权力运行结果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我局不断扩展公开范围,把主动公开信息全部予以公开,2022年度收到 依申请公开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确责任,规范政务公开管理。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明确办公室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公开工作,定期汇报政务公开工作,研究改善工作思路。二是细化任务,保障政务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单位具体工作职能,梳理政务公开目录,按照公开要求,落实到相关股室和二级机构,对产生的信息及时、准确的进行公开更新。三是加强保密,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发布信息的审核,强化隐私排查,以防泄密风险,及时排除泄密隐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对照自查,及时发现公开栏目设置、内容更新等方面的不足,不断优化信息公开目录。认真落实信息更新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切实发挥政务公开作用。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积极参加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视频推进会,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梳理落实;定期参加县政府政务公开集中办公会,促进各单位交流,吸取经验做法,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定期测评,落实政务公开整改。开展季度测评,季度集中办公整改,督促各单位对照测评结果进行及时整改,整改后复测,总体情况纳入考核,进一步推动应急管理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业务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等方面内容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三是日常管理需要加强,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改进措施
1.丰富公开方式。注重从公众的视角去谋划、审视和优化公开的内容,通过文字、图片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更好的提高信息有效性,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
2.提升业务能力。根据栏目任务,加强对涉及股室的培训,加强人员专业素质,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对具体负责人员的业务培训,充分了解掌握国家省市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公开内容的自查自纠工作。
3.加强日常管理。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公开内容。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进一步对表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及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指标,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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