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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郎步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宣城市郎溪县郎步路6号,电话:0563-7036001,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郎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抓强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需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律做到主动公开,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政府相关信息,方便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到2023年底,郎步街道办事处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街道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完善各项办理程序和各项环节手续。2023年,我街道收到政府公开申请1件,依法按期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街道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不出纰漏。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不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不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以“贴近群众”为原则,以政府网站为平台,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务动态、政府文件等方面积极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方面明确任务分解,落实问题整改和追究问责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及时跟进、整改、落实。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科室、各社区的管理力度,并将政务公开纳入到街道绩效工作考核体系,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另一方面落实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倒逼工作不断提升。通过每月监测,对公开结果进行通报整改,让政务公开在常态化的监督制度中不断提升。2023年我街道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反馈较好,2023年我街道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3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还不够深入和彻底,信息发布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加强,让政府信息能及时面向公众,方便其获取所需信息,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同时提高信息的利用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扩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便群众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信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政务公开任务分工清单》,细化各部门职责,明确责任人、更新实效,确保信息有效衔接,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二是落实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相衔接。围绕重大事项决策、惠民惠农补贴、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和热点事项,通过政府网站村务公开频道、村务公开栏及留存查询等方式公开,不断扩大群众知情权和参与度,让村务公开更加透明、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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