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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钟桥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钟桥街道办事处四楼、电话:0567-7332006 邮编:24219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1、按照市、县统一要求,2023年我街道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内容均按照“三个标准化规范化”,公开栏样式设置标准化规范化。2、2023年我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主动公开。2023年,我街道主要就政策解读、重大决策公开、本级政府文件、财政资金、社会救助、应急管理、宅基地审批管理等方面进行公开,2023年全年,我街道在政府政务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在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指导下,钟桥街道进一步畅通了申请渠道,完善网上在线申请平台,规范了依申请办理答复流程,提高了依申请办理的规范化水平。2023年我街道全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相关事务。
(三)政府信息管理。钟桥街道依托政策文件库实现文件集中规范公开。注意保护群众的个人隐私,对照最新的个人隐私信息处理有关要求,凡涉及身份证号、居住地址、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等隐私信息内容严禁上传,并及时主动对已公开的内容再排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对接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等服务,构建线上、线下政务公开双平台,进一步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一是我街道明确一名班子成员担任分管,将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并确定一名具体经办人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网站维护和信息公开等日常工作。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二是在政务公开专区设立意见征集箱、公布政务公开咨询热线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三是深化监督考核。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政府目标工作考核,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023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本级政策文件解读少且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群众知晓率低,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低。
为此,我街道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积极探索多种形式解读本单位政策文件,例如图文解读,漫画解读等;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三是强化群众参与基础,提高公开专区使用率,运用新的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覆盖人群范围,提高公众对政府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深入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相衔接。围绕重大事项决策、惠民惠农补贴、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和热点事项,通过政府网站村务公开频道、村务公开栏及留存查询等方式公开,不断扩大群众知情权和参与度,让村务公开更加透明、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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