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郎溪县政府和郎溪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姚村镇政府编制了《姚村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镇政府信息公共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镇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镇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郎溪县姚村镇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姚村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指南》。
(二)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主题分类:按照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乡村振兴、救灾,气象、应急、其他等18个主题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索引号:按索引号编码规则生成,每条政府信息的标识符。
2.信息分类:政府信息所属目录的分类代码。
3.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单位的名称。
4.发布日期: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时间。
5.发文日期:公文类信息的发文时间,即公文内容中注明的发布日期。
6.文号:政府信息的文件编号,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发文字号。
7.有效性:信息是否有效。
8.生效日期:政府信息生效的时间。
9.废止日期:政府信息废止的时间。
10.关键词:反映政府信息内容、主题、概要和特点的词语。
11.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12.来源:发布政府信息的单位或信息转载来源网站。
13.浏览量:点击网页查看的次数。
(三)公开形式
1.郎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boyangjiancai.com/Openness/);
2.郎溪县姚村镇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boyangjiancai.com/XxgkContent/showList/44/0/page_1.html);
3.乡镇公开栏:郎溪县姚村镇政府大楼;
4.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平台“静界姚村”;
5.现场查阅点:姚村镇政府信息查阅点。办公地址:郎溪县姚村镇政府大楼(郎溪县0267县道姚村镇附近);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63―7932109。
6.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四)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镇政府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镇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姚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申请获取。姚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姚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姚村乡集镇(郎溪县0267县道姚村镇附近);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邮政编码:242135;联系电话:0563―7932109;传真:0563―7932109;邮箱:jingjieyaocun@qq.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镇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也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姚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姚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姚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完备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2)对不属于镇政府掌握的政府信息,姚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镇政府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姚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姚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姚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执行。
4.答复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镇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63-7932109;地址:郎溪县姚村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邮编:242131;邮箱jingjieyaocun@qq.com。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单位或者上级政府单位投诉,接受投诉的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四、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权利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姚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姚村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郎溪县姚村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63―7932109;
传真:0563―7932109;
邮箱:jingjieyaocu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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