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宣城市暖民心10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省暖民心行动,是省委推进“为民办实事”的延伸拓展,也是拉动经济、促进消费的有效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调度机制,落实服务保障体系,创新工作举措,强力推进方案实施,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见到成效。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引导和推动市场主体、社会机构共同参与民生服务,确保暖民心行动可持续、常态化、长效化。要广泛宣传政策,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并加强督导评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效,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检查指导和协调调度,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协同,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市民生办要加强资金统筹和综合协调,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目标办)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加快推动省暖民心行动方案和我市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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