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本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七个部分组成。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碧河路6号 ;电话:7012656;电子邮箱:lxxjxwbgs@163.com)。
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人事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和群众、服务于全局工作。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继续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有利地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提高公开质量。
1、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组配目录设置。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科学性、实用性,我局根据县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组配目录设置,并按质按量的上传了信息。立足部门职责权限,加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更新完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做到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
2、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全面进行清理,积极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与相应的廉政风险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公开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信息。按照规定在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
4、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2019年。我局未收到网上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5、围绕我局重点工作,开展线上、线下联合行动,及时公开信息和政策,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发挥了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确保行政权力和公共事务在阳光下运行。
(三)监督落实到位。
我局着眼建设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强化政务公开自觉性和主动性,2019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一方面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外部监督机制。另一方面要求各股室、二级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可公开的文件、政策、制度及工作信息等相关信息,并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通过完善机制,高效的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政务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年来,我局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及时分类整理了有关文件资料,在“安徽郎溪”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部门文件类21条,规划总结类14条,机构设置:12条,回应关切:9条。没有发生未经第三方同意擅自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等方面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接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 |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 |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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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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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
(七)总计 |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年来,我局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所有信息均通过“安徽郎溪”门户网站免费向外界公布,没有出现违反规定收取信息公开费用或减免的行为;也没有出现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行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能够及时、主动、准确公开相关信息,能及时按要求向县政府办提供相关书面和电子文本资料,政府信息目录更新也无滞后现象,由于工作到位和单位性质等主客观原因,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还有不足和需要改进的问题,如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缺乏多样性、单位性质业务单一,政策文件较少,发布较少等。
(二)改进措施。2020年,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改进。一是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深化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责任制及措施,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三是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进一步充实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听取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使本单位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七、其他事项
无其它需报告事项。